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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80元清洁费 殓房员工罪成

2016-12-09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一名在沙田医院工作了廿多年的殓房服务员,涉嫌於去年9月向殡仪馆职员索取80元清洁费,作为发放遗体的报酬,被控一项「公务人员索取利益」罪。被告昨於沙田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刑6星期。裁判官判刑时指出,被告在死者家属最脆弱、重要的时候「落井下石」,虽然被告是向殡仪馆职员索取费用,但这些款项最後还是会转嫁於家属身上,会令家属对医管局的制度失去信心。
 
    岁被告黄荣耀已退休。他於1980年加入南葵涌医院工作,1991年转至沙田医院任殓房服务员。被告声称没有向殡仪馆职员索取清洁费,但指自己曾与职员就殓房工作事务发生争执,疑有人借机诬蔑他。
 
    暂委裁判官曾蔼琪裁决时指,根据证物闭路电视显示,被告与两名仵工於殓房逗留超过半分钟,相信有足够时间展开有关索取清洁费的对话,闭路电视画面支持了控方证人对事情经过的说法。

    金额小非减刑理由
 
    另外,两名仵工虽在作供时曾使用「清洁费」及「垃圾费」两个不同字词,但认为两者意思相差不大,认为两名证人诚实可靠,故接纳其证供。官又指被告处理遗体是公职,索取清洁费实属违法,故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曾官指,被告理应知道清廉的重要性,但被告竟利用自己的岗位,在刚刚失去亲人的人士最重要、脆弱的时候落井下石,从中取利。虽然被告是向仵工索取清洁费,但仵工最後还是会向家属索取款项,此举会令他们对医管局的制度失去信心。
 
    曾官又指,虽然涉案金额只有80元,但金额小不能造成减刑的理由,认为被告是挑战香港多年建立的清廉制度。且基於案例,有关人士一经定罪,除非有特别理由,一般都会判以监禁。
 
    被告被判以罪名成立时被问及有什麽求情说话,他一度重复:「我不认罪」。曾官提醒他罪名已经成立,再度询问被告有何求情说话,他坚决地回答:无!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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