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

问责官员加薪12.4% 局长月薪33.5万

2016-12-13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周伟立报道:问责局长酬薪过去14年并无向上调整,特区政府昨日表示,接纳独立委员会就下届问责官员薪酬调高12.4%的建议,将於明年1月正式提交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在新建议下,各部门局长将加薪约4万元达至月薪33.5万元水平,由於委员会建议各层级司长与局长之间的薪酬差距维持在3.5%水平,换言之,司长薪酬亦会相应调高,由现时每月约30万元至33万元,增加至34.6万元至37.1万元,副局长则增至21.7万元至25.1万元水平。

    司长薪酬亦相应上调至37万

    现时问责局长的薪酬与公务员体系不同,并无按年调整的机制,薪酬水平自2002年推行问责制以来,不仅没有向上调整,甚至曾在2003年与2009年自愿减薪。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昨日表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经接纳薪酬调高12.4%的建议,政府将於本月19日在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有关建议作出简报,并於明年1月正式提交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

    政府发言人表示,独立委员会注意到现时各局长的薪酬水平自2002年开始推行政治委任制度时相同,一直未获调整,亦没有反映自2002年以来的经济增长或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累积升幅。独立委员会亦注意到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落后於公营机构现时的薪酬水平,并大幅落后於私人企业的薪酬增幅,监於局长须就指定政策范畴内的事宜承担责任,并须就属下执行部门的表现负责,认为他们的薪酬原则上亦不应低於共事的高级公务员。

    定於具吸引力水平以招揽人才

    独立委员会认为,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应定於具吸引力的水平,以助招揽优秀人才出任特区政府内如此重要的职位,并挽留这些人才。经考虑所有因素后,建议下届各局长的薪酬由2017年7月1日起调高12.4%,增幅相等於2012年至2016年期间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累积变动(2016年的幅度预计为2.5%),以补偿局长薪酬自2012年以来被侵蚀的购买力。

    在司、局长及副局长的角色和职责不会有重大改变的基础上,独立委员会建议各层级的司长之间和与局长之间的薪酬差距应维持在现时3.5%的水平,副局长的现金薪酬则定在局长现金薪酬的65%至75%。

    政治助理薪酬可据职能作调配

    独立委员会也注意到第4届特区政府各司长及局长委聘的政治助理,现金薪酬全都定在最低的水平,一律是局长薪酬的35%,考虑到有意见认为这种统一做法不能反映个别司局长就各政治助理所定的工作要求或职能的差异,建议各司长或局长可根据个别政治助理须履行的职能,自行决定有关职位合适的薪酬水平,并以局长薪酬的35%为限,未达上限余款可由局长自行调配。

    至於政治委任官员薪酬待遇的其他部分,例如22天的年假、任期内享有与公务员相同的医疗和牙科福利,则维持不变。

[责任编辑:陈明汉]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