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昨在高院續審。發展局前常任秘書長韋志成及前助理秘書張業駒均在書面供詞中表示,2人在處理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的授勳提名表格時,沒有受到曾蔭權或其他人的施壓,韋志成更強調:「我當時認同提名建議,我認為何周禮的功績及表現是值得提名榮譽勳章的」。
控方今日會傳召最後一名控方證人出庭作供後,便會完成控方舉證。主審法官陳慶偉向陪審團表示,下周一開始由辯方傳召證人,預計案件在本月16日審結,暫時未知辯方證人名單。
韋志成指僅收過2人轉介
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昨在庭上讀出時任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韋志成及其助理張業駒的證人供詞。韋志成在供詞透露,他於2010年擔任發展居常任秘書長,2007年6月至2012年7月其直屬上司為當時的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發展局同事與禮賓處處長阮文海於2011年4月11日及13日之間的電郵,電郵內容是有關發展局決定提名由特首辦常秘轉介的兩名人士,分別獲提名頒榮譽獎章的何周禮及獲提名銅紫荊星章的嚴迅奇。
韋在供詞中透露,何周禮的提名表格有列出何在幾個青協大樓項目的貢獻,提名人一欄上有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簽署確認,最後以電郵方式轉交相關提名資料到禮賓處。韋強調:「我於發展局工作數年間,只收過上述兩個由特首辦的轉介,以我個人經驗,並不算不尋常情況。」
至於張業駒的書面供詞透露在整個過程中,他沒有受到任何人的施壓。
曾夫婦及黃等人「前後腳」離港
另外,主控官David Perry昨在庭上向陪審團展示前特首曾蔭權、曾太鮑笑薇、雄濤股東李國寶、東海集團主席黃楚標及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等5人在2009至2012年間的出入境紀錄。負責搜查的入境處助理處長駱偉民在書面供詞指,曾氏夫婦在2010年的「雙十一」到日本旅行,即11月11日離境到日本,5日後直至11月16日晚上八時才回港。翌日的11月17日早上,正是曾太向東海聯合控股有限公司支付80萬人民幣的時間。
當黃楚標在2010年11月5日下午三時離港,曾氏夫婦於3小時後離港,李國寶則在翌日早上九時離港。4人巧合地在11月7日從內地返港,先是黃楚標於下午6時27分抵港,曾氏夫婦及李國寶同樣在晚上10時40分抵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