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產婦“任性”生二胎。網絡照片
網絡上有眾多提供代孕服務的中介機構。新華社
【香港商報網訊】「全面兩孩」放開后,不少內地高齡夫婦面臨孕育難的問題,此前《人民日報》刊文討論「代孕是否可放開」,有專家甚至建議有條件地放開代孕,引發社會熱議。國家衛計委宣傳司司長毛群安昨日回應,將繼續嚴厲打擊涉及代孕的違法違規行為。不過,有分析指出,從法律上講,代孕行為在內地仍將處於違規不違法的灰色地帶。
官媒掀起代孕討論
數據顯示,全國符合生育二孩條件的9000萬左右家庭中,60%的女方年齡在35歲以上,50%在40歲以上。不少高齡女性急著懷孕,卻有心無力,懷不上孩子了。不孕不育成為想生育二孩家庭的最大心病。國家衛計委科研所臨床醫學中心副主任耿琳琳指出,到45歲以后,將近90%的婦女沒有生育能力了,末次妊娠的平均年齡是40歲左右。有醫生呼吁適當放開代孕准入,但要防止商業代孕。
2月3日,《人民日報》刊登《生不出二孩真煩惱》一文再次將「是否應放開代孕」推向台前。文章稱,世界範圍內不孕不育率高達15%-20%,中國不孕夫婦約1500萬對。文章指出不孕不育成為難題,并探討代孕是否可放開的問題。文章刊發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一些人把此解讀為釋放「解禁代孕」的信號。
倫理不是代孕負擔
此前,北京大學醫學人文研究院教授王一方表示,倫理不應該成為代孕技術的負擔,而應成為促進技術有序發展的工具。對於失獨家庭來說,夫妻雙方處在精子、卵子尚可用的情况下,卻已沒有生殖能力了。代孕能解決失獨家庭的生育問題。
北京大學醫學部倫理學副教授尹秀雲認為,代孕技術的應用有兩個問題,法律上的,道德上的。即便法律不允許,也不能把代孕懸置起來,完全不考慮。
嚴禁任何代孕技術
對此,毛群安表示,已關注到現在有一些關於代孕的意見和議論,以及一些專家關於這個問題發表的一些建議。但代孕是一個涉及到法律、倫理的一個比較复雜的問題。國際上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也都是禁止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原衛生部早在2001年曾以部令的形式頒布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其中嚴禁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毛群安指出,近年來,國家衛生計生部門結合群眾舉報、新聞媒體暗訪,與相關部門密切合作,查處了一些涉嫌從事代孕違法違規活動的案件。
有分析指出,其實,龐大的代孕灰色需求培養了巨大黑色利益鏈,據報道,內地每一胎代孕業務,金額可達30萬至100萬元人民幣以上,更兼二孩商機誘使下,代孕愈加繁榮也就不奇怪了。代孕是否合法,計生法未明確作出規定。2015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計生法修正案草案。與此前的草案相比,表決稿刪除了「禁止代孕」相關條款。有人提出「法無禁止即可為」,但迄今為止官方口徑仍是反對代孕。
不同於內地,代孕產子在現今香港社會已愈見普遍,很多政商名人也坦然承認。比如香港第二大富豪、恆基地產主席「四叔」李兆基的長子李家杰,7年前就在美國找人代孕誕下了3名男嬰。而特區政府環境局副局長陸恭蕙也是聘請一個白人代孕者在美國產下女兒。
不過,北京市冠騰律師事務所李紅釗律師表示,「代孕」有很大的法律風險,由於代孕的相關法律沒有出台,不僅涉及一系列倫理問題,也涉及一系列法律問題,比如人身以及身份關系的確認,如何繼承,財產如何分割,孩子如何撫養,未成年人的監護權等問題。一旦發生糾紛,處理起來就比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