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針對近日內地網傳的「外企利潤匯出受限」一事,人民銀行昨日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正常辦理利潤匯出,真實合規的經常性國際支付和轉移,可憑真實有效的交易單證直接到商業銀行辦理。
2月27日,網傳「寶馬中國區公司賣車銷售利潤從去年11月起匯不出去4個多月,現在是靠匯豐先墊資給BMW外國供應商,並且告知最多6個月,類似情況已普遍出現在其他外企上」。
對此,一財網日前報道指,對於外資企業利潤匯出,此前中國國家外匯局局長潘功勝明確指出,外商投資企業正常的利潤匯出屬於經常項目,在政策層面沒有限制,直接在銀行辦理即可。
彌補虧損 完稅證明
「當然,對於企業利潤匯出也是有真實性、合規性的要求。例如,要求企業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並向銀行提供董事會利潤分配決議、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以及在中國的完稅證明。」潘功勝說。
一位股份制商業銀行人士表示,如果外資企業以前年度虧損尚未彌補,就將所有淨資本和利潤匯出,中國境內公司就剩淨負債,一般會將公司注銷,但破產後稅收將無法收回,設置上述條件實際上是出於杜絕變相逃稅的考慮,都在情理之中。
不過,資本流出壓力未減的大背景下,企業感覺中國內地外匯監管力度趨嚴也並非空穴來風。
早在去年11月28日,外匯局就指出,資本賬戶下超過500萬美元的海外支付(此前為5000萬美元)必須上報地方外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