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揚州90后弒母案宣判 被告人一審判死緩
昨天,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宣判,李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法院判令對李某限制減刑。對于此判決結果,李某卻認為法院判輕了,可以對他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為買彩票多次盜竊母親錢被發現
殺死母親,襲擊繼父
李某,1990年生,家住儀征陳集鎮。去年2月起,李某因失業又沉迷于購買網絡彩票,多次騙取王某的身份證件,從存單中提取了數萬元現金。
王某發現存單被取款后,向李某追要,并聲稱,如果李某不歸還,她就報警。李某承諾定期歸還。
同月12日,李某仍然無力還款,在王某的追索下,答應回家商談。其間,將王某當場刺死,并埋尸別處。
去年7月13日晚9點左右,鄭某來到儀征陳集鎮的家中,李某持木棍擊打繼父鄭某,并謊稱王某被他人綁架需要支付贖金,鄭某假意同意,并答應帶李某到揚州城區取款。
當晚11點左右,鄭某在取款途中,繞到附近一家燒烤店,請老板報警。民警趕至現場進行調查,李某如實供述了殺害王某的行為。
【庭審】
受審時表示愿意接受制裁
今年1月6日,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儀征市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李某出庭受審。庭審中,李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
其間,他簡述了自己的成長環境。“我小時候大部分時間都是跟爺爺奶奶一起生活,父母經常出去打工。”李某說,10歲那年,父親去世,此后,李某有時跟爺爺奶奶一起生活,母親外出打工,只有逢年過節時母子才得以團聚。
平時,他上大學的費用都是母親支付。在家共同生活時,母子兩人并沒有大的沖突,一般都是像平常人家那樣的吵嘴。母親對他的教育方式就是“說說罵罵”,對此,李某要么反過來罵幾句,要么就裝沒聽到。
在法庭辯論環節,公訴機關建議判處李某死刑;李某的辯護人提出,李某具有坦白從輕情節,被害人的親屬表示諒解,請求判處死緩。
受審過程中,李某一直神情淡然,仿佛在講述別人的故事。在最后陳述時,他說,“(對于公訴機關的指控)我沒有需要反駁的地方,我知道自己是犯罪了,我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院當天審理后,未當庭宣判。
【判決】
多方親屬諒解被判死緩
昨天,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認為,李某因為經濟拮據而盜用其母親錢款被發現,為阻止其母報警掩蓋事實,遂采用銳器劃刺、割喉等手段致其母親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對于控辯雙方爭議的量刑問題,法院認為,李某為掩蓋盜用其母親錢款的事實而故意殺害其母親,犯罪動機卑劣,手段十分殘忍,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
但鑒于李某歸案后具有坦白認罪情節,以及多方親屬表示諒解并請求從寬處理等情節,法院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同時,考慮到李某故意殺人的起因、動機、手段、后果以及犯罪后的表現等因素,依法決定對其限制減刑,故依法判處李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對李某限制減刑。
在此次宣判過程中,李某和之前出庭受審時的狀態相似,在被法警帶上被告席時打了個哈欠,在宣判過程中,全程面無表情,表面上并無情緒波動。宣判后,當審判長詢問李某對判決結果有何意見時,李某說,“判輕了,不需要這樣對我量刑,不需要親屬向司法機關求情,可以對我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