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3月27日電(記者周科)記者獲悉,廣東省市聯合調查組3月21日進駐新豐後,迅即對練溪托養中心有關問題展開全面深入調查。根據調查進展情况,韶關市依法依規對有關人員進行了嚴肅查處。
調查發現,韶關市、新豐縣個別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對練溪托養中心存在監管不力和失職失責問題。韶關市根據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問責,决定:免去陳景輝的新豐縣縣委書記職務,免去龍勇文(韶關市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的韶關市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免去賴啓新的韶關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免去劉祥鐵的新豐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調查發現,新豐縣有關國家工作人員違規審批、參與練溪托養中心經營管理,非法牟利,涉嫌瀆職違法犯罪,韶關市檢察機關决定:對新豐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民政局原局長李翠瓊,縣民政局原副局長潘忠藹(已退休),縣民政局副主任科員、原副局長丘金花,縣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股股長應藝丹等4人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對新豐縣文廣新局局長、縣民政局原局長易必恒,縣農業機械管理局副局長、縣民政局原副局長陳新華,縣民政局副局長朱雄欣,縣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股長李雲華,韶關市翁源縣政協副主席、新豐縣原副縣長賴展鋒等5人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上述9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李翠瓊、易必恒、潘忠藹等3人已被刑事拘留。
調查發現,練溪托養中心出資人、法人代表和部分經營管理人員違規經營,挪用救助補助資金,有工作人員存在虐待托養人員行爲。韶關市公安機關繼3月8日以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虐待被看護人罪對托養中心出資人劉秀玉、法人代表羅麗芳予以刑事拘留,3月9日對托養中心工作人員羅碧增、李志成予以刑事拘留之後,近日又對托養中心工作人員及有關嫌疑人陳翠芬、陳燕娜、潘營軍、李品鑫、曾志任、許武加等6人予以刑事拘留。對上述人員,在徹查案情後將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爲舉一反三,嚴格規範管理,廣東省委、省政府已部署民政部門對全省社會救助托養機構進行全面清查。省民政廳組成工作組赴各地進行督查,全面掌握受托機構的設施條件和安全管理等情况,徹底排查和整治問題隱患,幷加快制訂完善推進全省救助機構健康發展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