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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國安重金懸賞抓間諜 誣告將被制裁

2017-04-1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网訊】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制定的《公民舉報間諜行為線索獎勵辦法》昨日正式發布并實施,鼓勵民眾通過電話、信件或親身向國家安全局舉報間諜行為,若果線索對破案起作用,最高可以獲得50萬元人民幣獎金,又承諾向舉報人提供人身保護。但若果證實誣告,將受到法律制裁。

  敵對勢力分裂顛覆

  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對外交往明顯增多,出入境人員逐年遞增。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和其他敵對勢力也借機加緊對中國進行政治滲透、分裂顛覆、情報竊密、勾連策反等破壞活動。有些人出於個人私利,出賣國家利益,給境外間諜情報機關以可乘之機。

  北京作為首都,是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和其他敵對勢力對中國進行滲透、顛覆、分裂、破壞和竊密等活動的首選地。基於以上原因和背景,北京出台了該《獎勵辦法》,急需激發民眾維護國家安全的積極及自覺性,築起反奸防諜的鋼鐵長城。

  日前,台灣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日前由澳門入境大陸時,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在大陸被查。其妻李净瑜原訂昨日下午1點搭乘長榮航空來大陸,在機場辦理手續時被告知台胞證已被注銷,因此「救夫」計劃受阻。

  舉報間諜三種途徑

  據悉,公民舉報間諜行為有三種途徑:撥打國家安全機關「12339」舉報電話舉報;通過信件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直接到國家安全機關舉報。

  《獎勵辦法》明確,公民舉報間諜行為線索后,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經過核查,將根據該線索的作用、效果等進行評定,分三級進行獎勵。其中,對防範、制止間諜行為或偵破間諜案件發揮特別重大作用,貢獻特別突出的線索,給予10萬至50萬元獎金。

  現實中有很多間諜活動,比如,外國間諜情報人員到中國進行非法測繪、拍照等,很多都是通過群眾舉報發現的,甚至是被群眾扭送到司法機關的。比如江蘇連雲港1名市民向當局通報的一起間諜個案。今年1月,連雲港贛榆區張姓漁民在黃海近海海域捕魚作業時,撈獲一個不明裝置,上面有清晰的外文文字。張姓漁民的朋友其后向國家安全機關檢舉,國家安全機關派員帶回可疑裝置并進行技術分析,發現該裝置為國外制造和使用的間諜專用器材,正在收集中國有關資料。為此,檢舉人獲得國家安全機關重獎。

  誣告陷害將被追究

  《獎勵辦法》規定,未經舉報人同意,在查證、宣傳、獎勵等工作中不得披露舉報人的相關信息。泄露舉報人信息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獎勵辦法》還規定,借舉報之名故意實施誣告陷害他人,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謊報情况、故意騷擾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據廣東省國家安全部門剖析,間諜人員廣泛活躍於各類軍事論壇、社交、徵婚、求職平台,甚至不乏同性戀網站。通過偽裝成軍事愛好者、招聘獵頭、年輕美女、研究學者、媒體記者、諮詢公司等身份,與網民通過聊天,拉近感情,再以提供豐厚薪金的「兼職」「約稿」為誘餌,一步步將網民發展成為其「情報員」。「情報員」定期觀察并報送軍事目標動態,從而使境外諜報機關掌握中國相關軍事布置安排及訓練情况,嚴重威脅國家安全。

  就此檢舉間諜的方法出台,有網友評論稱,西城大媽、朝陽群眾都是奪標熱門。

  哪些行為屬於間諜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38條的規定,間諜行為是指下列行為:

  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外機構、組織、個人與其勾結實施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

  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竊取、刺探、收買或者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或者策動、引誘、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活動;

  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的;

  進行其他間諜活動的。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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