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林駿強報道:政府發展引伸的清拆行動,會影響到不同的業務經營者,當局需要發放特惠津貼;現時津貼只涵蓋寮屋管制政策下准許的建築物,發展局建議要理順政策,將津貼範圍擴至在農地進行的戶外或露天業務經營者,包括儲物等業務;發展局估計,洪水橋、元朗南、古洞北等新發展區合共約340公頃的棕地中,會有相關業務能從新津貼受惠;不過,當局現時未能估計具體數目;津貼也有免濫用機制,有關業務需經營滿10年,而且沒有違契。
補償無違契經營者
發展局建議將現行特惠津貼的安排延展,理順現時受政府發展清拆行動影響的合資格業務經營者獲發特惠津貼的安排,以回應業界的真正需要。發展局發言人介紹,當局計劃為在私人或政府農地上進行業務、並受政府收地影響的經營者,提供特惠津貼安排。
現時業務經營者特惠津貼的涵蓋範圍,只涵蓋在寮屋管制政策下,獲許可以或暫准存在的合資格構築物內經營的業務運作。
需經營滿10年防濫用
然而,現行特惠津貼不涵蓋沒有違契情況的戶外或露天業務運作,也不涵蓋獲地政總署發出的短期土地文書批准、沒有違反相關條件的業務運作;舉例來說,如現時進行儲物等業務的農地被政府收回,並沒有特惠津貼,有關人士只能透過法定程序申請補償;而以短期租約租用更無任何補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當局建議此等在農地經營滿10年、沒有違契的業務經營者,可以申領津貼,希望他們能免卻複雜和漫長的法定申索程序。
發展局發言人續說,估計現時洪水橋、元朗南、古洞北等新發展區,共有約340公頃棕地,料相關業務能從是次新津貼受惠,並預料申請的人數會上升,不過當局現時未能估算具體數目;發言人重申,當局以10年為規定,是一直沿用的基準,也避免機制被濫用;發言人認為運作少於10年的業務,硬件投資會較少,收地未必蒙受重大打擊。
當局建議的新津貼情況如下。露天場地適用的特惠津貼額,是為每平方米390港元,最低合資格面積為20平方米,最高津貼額的面積上限為5000平方米。而有蓋場地適用的特惠津貼額,最低合資格面積為5平方米,由5至25平方米會發放115500元,其後每平方米發放2310元。兩者的津貼會根據現行的相同機制按年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