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香港脊醫學會會長陳顯強於2013年入稟區域法院,控告《蘋果日報》及其網站等於2012年刊登的3篇關於層壓式推銷的文章有誹謗成分,影響個人聲譽,要求法庭禁制被告再刊登及於網上發布有關文章,並要被告作出一般性及懲罰性賠償。
原告人陳顯強為執業脊醫,身兼香港脊醫學會會長、澳門鏡湖醫院顧問醫生等多職;被告分別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時任總編輯張劍虹、蘋果日報網頁持有人AD Internet Limited及壹傳媒網站擁有人AtNext Limited。
兩度發律師信被告無理會
原告指《蘋果日報》在2012年11月26日刊登3篇文章,內容指原告任股東及董事的嘉高賓尼(集團)有限公司涉及層壓式推銷網上課程,其後該些文章亦放於《蘋果》網頁內。原告表示在報道刊登後的下午,即收到不少朋友及會友致電查問發生什麼事,令他感驚訝;又有網友在網頁留言稱「d脊醫根本就系騙徒」、「請問名譽領事有沒有刑事豁免權?」。原告指報道令他尷尬,遂向被告兩度發律師信,但被告均無理會。
原告續指,文章提及「CKB168層壓式推銷」、「騙局」、「嘉高賓尼」等,同版另一文章又特別標示與「嘉高賓尼」名稱相似、由原告任董事的公司,原告認為兩篇文章放在一起,令讀者覺得原告牽涉在層壓式銷售中。
文章又有提及疑似陳顯強否認自己是陳顯強,原告認為這會讓讀者誤以為原告對事件有所隱瞞,加強相信他有參與層壓式推銷,並認為他是一個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