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高檢機關司法責任制改革今日正式啟動!首席大檢察官為您詳解改革內容
王治國 張伯晉
經中央批準,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司法責任制改革于6月12日正式啟動。
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在機關全體干部大會上作動員部署講話強調,機關各部門和全體黨員干部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全面落實中央改革要求,堅持標準、從嚴把握,確保司法責任制改革在最高檢落地落實。
小編有幸參加這個重要的會議,為您獨家揭秘最高檢機關司法責任制改革是如何改的。干貨多多,速來圍觀。
最高檢司法責任制改革
具有標志性示范性意義
曹建明指出,司法責任制改革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核心和基石。
從各地試點情況看,司法責任制改革成效逐步顯現:
一是試點檢察院回歸辦案本位,優秀人才向辦案一線流動趨勢明顯,一線辦案力量增加20%左右,85%以上的司法人力資源配置到辦案一線。
二是一線辦案的檢察官擁護支持改革,多辦案、辦好案的積極性、責任心明顯增強,檢察官隊伍活力不斷迸發。
三是符合司法規律的體制機制逐步形成,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得到確立,檢察隊伍專業化職業化水平正在提高。
四是辦案質量效率穩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斷提升。
實踐證明,黨中央關于司法責任制改革的頂層設計完全正確,試點是成功的,實際效果也是好的。
曹建明說,最高檢自身的司法責任制改革具有標志性示范性意義,機關各部門和全體檢察人員要牢固樹立改革大局觀,自覺支持、積極參與改革。
最高檢機關
司法責任制改革總體要求
曹建明強調,要全面領會中央深化改革精神,準確把握司法責任制改革總體要求:
一是要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全面領會、堅決貫徹中央改革要求。
二是要始終堅持正確的改革方法論,解放思想、與時俱進,認真總結、汲取地方實踐經驗,探索改革的實現路徑和實現形式。
三是要始終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既要遵循一般司法規律,又要突出檢察工作特點,符合最高檢實際。
四是要始終堅持全院檢察人員的主體地位,緊緊依靠機關全體干部推進改革。機關全體干部都是改革的主體,在司法責任制改中,要統一大家的思想,凝聚大家的共識,依靠大家的力量,接受大家的監督。
五是要始終堅持統一謀劃,完善配套制度措施。進一步抓緊研究制定和細化各項改革方案,確保各項改革和政策之間銜接協調。抓緊研究實施內設機構改革、組建辦案組織、落實新的檢察權運行機制等工作,提高改革系統集成水平。
最高檢首批檢察官
入額遴選工作如何開展
曹建明指出,員額制是實行司法責任制的前提。要堅持標準、從嚴控制,高質量完成最高檢首批檢察官入額遴選工作。
——規范入額方式。在考試考核基礎上,設立專業能力評審程序,請最高檢資深檢察官擔任評審組成員,對申請入額人員的專業能力進行評價把關。最后由遴選委員會對入額檢察官人選的專業水平進行把關。
——加強員額制檢察官管理。抓緊建立員額制檢察官業績評價體系和管理辦法,建立科學的員額退出機制。入額的院領導、檢委會委員、業務廳局負責人都要親自辦理一定數量的案件,業務廳局負責人辦案情況納入部門年度考核。
——妥善解決未入額檢察人員分流使用、權責界限、職業發展等問題。為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預留職業發展空間,暢通職業發展渠道,搭建交流轉任平臺,保障職業待遇,保護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最高檢檢察官
辦案責任制改革如何推進
曹建明強調,辦案責任制改革是司法責任制改革的核心。要扎實推進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改革,構建權責明晰、制約有力、運行高效的檢察權運行機制。
——要堅持突出檢察官主體地位與檢察長領導檢察院工作相統一。既要重視賦予檢察官相對獨立依法決定的權力,又要堅持檢察一體化原則。
——要遵循司法規律,明確設置最高檢機關辦案組織。這次改革根據履行職能需要、案件類型及復雜難易程度,最高檢擬實行獨任檢察官和檢察官辦案組兩種基本的辦案組織形式。
——要落實“誰辦案誰決定、誰決定誰負責”要求,準確把握不同層級的職責權限和相互關系。明確獨任檢察官、檢察官辦案組的具體辦案職責,明確業務部門負責人的審核把關職責,明確檢察長(副檢察長)的辦案事項決定權。
——要建立與新的辦案機制相適應的監督和管理體系,促進公正廉潔司法。抓緊制定檢察權運行監督管理制度,抓緊完善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作用,確保有權有責、失職問責、終身追責。
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組織領導
曹建明要求,院黨組和機關各部門要把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切實加強領導。
第一,機關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領導干部要強化責任擔當。黨組要把組織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作為當前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切實承擔起領導責任。各位院領導、檢委會專職委員和各部門“一把手”要親力親為,把改革的落實和責任一級一級壓下去。
第二,要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統一思想認識貫穿改革全過程。要加強政策解讀,把為何改、改什么、怎么改講清楚,把機關干警普遍關心關注的問題講清楚,把大家的疑惑解釋清楚,增強改革認同感、提升滿意度。
第三,要嚴肅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為機關司法責任制改革順利推進營造良好輿論環境,推動各項改革舉措落實到位,確保改革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