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高等法院日前裁定梁國雄、羅冠聰、姚松炎及劉小麗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DQ),4人均表示會提出上訴。據估計,連同今次敗訴涉及的訟費,每人至少要支付300萬元訟費。此外,立法會行管會最快下月開會討論是否向4人追討薪津,每人或會被追討約250萬至300萬元不等。
每人約250萬至300萬元
4人被取消議員資格后,社會均關注立法會會否追討薪津,行管會最快下月開會討論。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早前被取消議員資格時,被立法會追討全數薪津,若按此推算,今涉事4人,每人可能會被追討約250萬至300萬元不等。
根據立法會議員申領表顯示,梁國雄、劉小麗及姚松炎,分別有8至10名職員,羅冠聰則有11至14名職員。此外,劉小麗於去年10月至今年1月期間,每月都繳付了6萬元的顧問服務費,用作設置立法會辦公室以及技術支援,梁國雄則申領了約7000元的手提電話、一部3萬元的影印機。
建制有優勢修議事規則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按法例行管會有權追回4人的薪金,但職員薪金則無法追討,又說若果4人未能償還薪津,有機會面臨破產,將不符合資格參選立法會。
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昨日亦有討論事件,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表示,隨着4人被取消議員資格,建制派原則上有優勢提出修改議事規則,以限制議員「拉布」,相信這樣能令議會撥亂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