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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公署全年接4862宗投訴

2017-07-19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葉佩瑜報道:申訴專員公署昨日發表2016至17年度工作報告,總共收到1.1萬宗查詢及4862宗投訴,均較上一年度減少。公署提出的大部分建議,均已獲所涉部門及公營機構接納並予以落實。另外,公署接獲達85宗涉及公開資料的投訴個案,刷新歷來最高紀錄,申訴專員劉燕卿促請政府加快步伐,盡早進行立法以訂明市民有索取資料的權利。

  申訴專員公署發表2016至17年度工作報告,共收到1.1萬宗查詢及4862宗投訴,兩項數字均較上一年度減少。上年度最多人投訴的機構依次為食環署、房屋署與屋宇署排首3位,分別涉及476、456及216宗投訴。而4862宗投訴中,三成涉及政府部門出錯、一成四為監管不力、一成三是延誤或無採取行動,另外有870宗上年度轉入的投訴,即共有5732宗投訴需處理,其中八成六已完成。於218宗全面調查後終結的投訴個案中,僅得24宗成立。而公署過去一年接獲涉及公開資料的投訴個案則多達有85宗,數字創下歷年新高,當中72宗涉及政府部門機構。

  另外,公署在全面及主動調查後作出214項建議獲得接納,不過截至6月底僅得130宗已落實,數字比上年度少。而公署主動調查的個案有11個,創下歷史新高,當中包括:地政總署就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及違反地契條款的個案之規範化制度及房屋署對公屋租戶於單位內進行違規改動的跟進機制等。

  對於公開資料投訴數字創新高,劉燕卿認為,市民對可獲取公開資料的認知性提高,公署接獲的投訴原因一般包括:相關部門未能於時限內提供需要文件、未能提供時沒有解釋原因,或錯誤解釋理由如內部資料等。她認為,投訴事件主因是各部門對公開資料守則理解不足,促請政府能就資訊自由及檔案法早日立法,保障市民的公民權利。

  選舉處失電腦應承擔責任

  至於就選舉事務處兩部手提電腦在行政長官選舉期間被盜取,劉燕卿透露,公署共收到約30宗市民投訴,在審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私隱專員公署兩份調查報告,以及選管會的報告書後,公署認為電腦失竊是處方保安危機意識薄弱、各層級職員因循大意、管理層也部署不周、監督不力,應為事件承擔責任,不過政府已列出了多項改善建議,故公署同意無須再進行主動調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回應指,選舉事務處於此事上汲取了深刻教訓,政府一定會總結經驗,於個人資料的處理、資訊科技的保安、選舉場地的保安及其他編制等方面,均會參考有關報告的改善建議。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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