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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澳門女子拱北走私被刑拘

2017-07-27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陸紹龍、實習記者劉昭言報道:拱北海關日前對外通報,近日,一天內有3名澳門女子因走私被拱北海關緝私警刑事拘留。

  據通報稱,7月20日,澳門籍女旅客林某等3人經珠海拱北口岸入境時被海關查獲,關員分別從其腹部、攜帶的背包等處查出藏匿的葡萄酒等23瓶。因3人在一年內均有過兩次走私入境被海關行政處罰的記錄,根據《刑法修正案(八)》有關規定,3人的行為涉嫌走私犯罪,被移交海關緝私部門刑事立案處理。

  據了解,《刑法修正案(八)》於2011年5月1日起實施,其中規定: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這意味著,凡一年內因走私行為被海關處罰兩次,第三次再實施走私行為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海關提醒進出境旅客,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主動向海關申報攜帶進出境物品。如果旅客此前因走私被海關行政處罰,切勿再違反海關法律規定,一旦達到“小額多次”走私犯罪起刑點時,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责任编辑:吴梓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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