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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中國中年遊客在柏林被捕 因在德國議會前擺納粹手勢拍照

2017-08-06
来源:財新網

  這兩名中國遊客在各自向警方繳納了500歐元後獲得保釋,暫時獲准離開警局,但仍將面臨針對他們的刑事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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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圖當地時間8月5日上午,有兩名來自中國,分別為36歲和49歲的男性遊客,因在德國議會大廈前拍照時,擺出了納粹手勢而被逮捕。圖為德國議會大廈。圖/視覺中國

  據德國柏林警察局網站通報,當地時間8月5日上午,有兩名來自中國,分別為36歲和49歲的男性遊客,因在德國議會大廈前拍照時,擺出了納粹手勢而被逮捕。

  這兩名中國遊客在各自向警方繳納500歐元後獲得保釋,暫時獲准離開警局,但仍將面臨針對他們的刑事指控。

  根據德國刑法典86a條的規定,傳播或在公開場合使用違憲組織標志,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包括“旗幟、圖形、制服、口號、問候禮”,都屬於法典所列舉的標志表現形式。

  德國刑法典86條第1款第4項還規定,用於“複辟納粹組織”的宣傳品,也被禁止持有與傳播。違反者也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包括納粹黨的萬字符號、“希特勒萬歲”等口號、納粹舉手禮、納粹黨黨歌,都在禁止之列。

  不過,目前在中國外交部發布的《中國公民赴德國須知》中,並未對這一觸法風險加以特別提醒。

  被捕的兩名中國遊客,是在當地時間8月5日上午9點20分左右,在位於柏林的德國議會大廈前用智能手機互相拍照,並在拍照時擺出了納粹舉手禮。巡邏的保安發現他們的舉動後,隨即通知警方。巡警隨即根據德國刑法典中的“使用違憲組織標志罪”,逮捕了這兩名中國遊客。

  二次大戰結束之後,包括西德和東德都經曆了嚴格的“去納粹化”過程,與希特勒和納粹政權有關的圖像、標志、口號、儀式和禮節等,都被嚴格禁止在公共領域中出現。而在戰後盟軍占領德國期間,納粹政權時期使用的大量教科書、宣傳品及帶有納粹意識形態的書籍,也被大批集中銷毀。

  希特勒在掌權之前,他於獄中所撰,用以闡述個人意識形態的自傳《我的奮鬥》,也在戰後的德國長期被禁,德國讀者只能買到該書內容的刪節或摘抄版本。

  直到2016年初,一部加上了3500處批判性注釋和曆史背景說明的《我的奮鬥:批判版》才重新在德國書市上出現。此前,自1945年起擁有該書版權的德國巴伐利亞州州政府,一直以“尊重納粹政權受害者及避免煽動仇恨”的考慮,禁止該書出版。直到該書版權到2015年年底過期、成為公共版權作品後,該書的完整版才得以發行。隨後,還在德國成為暢銷書。

  2014年,德國一位行為藝術家君特‧旺格林(Günter Wangerin)在一次政治示威中,舉著印有德國總理默克爾身著納粹軍裝圖樣的看板,也被德國法院判處3000歐元的罰款。

  而當除德國本土以外的地方,有當地民眾或極右翼政治勢力使用納粹相關的符號、旗徽時,德國政府亦會公開表達譴責和遺憾之意。

  2016年12月,台灣地區新竹市的光複高中,曾發生某班學生在校慶活動中,全班學生身穿納粹黨衛軍制服、手持納粹旗幟和鷹形徽章作為“變裝秀”主題的事件,引起喧然大波。

  當時,德國駐台灣地區機構的代表歐博哲就表示,這些學生的行為,對於曾遭種族清洗的大屠殺受害者,與曾受納粹政權荼毒的民眾而言,是一種極大的汙辱;對於被指稱為納粹罪犯的德國人來說,同樣也是一種汙辱。

  歐博哲當時說,所有學校都有責任教育學生了解納粹政權的可怕性,喚起學生對於過往曆史的正確認知,進而負責任地行事。

  而德國駐台灣地區機構也發表聲明譴責,“猶太人大屠殺,可算是人類史上最可惡的犯罪行為之一”,“很遺憾地,顯然學生們並不了解,納粹的標志所代表的意義就是蔑視人權與壓迫”。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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