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中國聯通在港交所發布公告稱,港股中國聯通於今日9時恢複交易。
公告截圖
中國聯通昨日晚間公告稱,公司審議通過了非公開發行股票及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議案,8月21日開市起複牌。本次混改前,公司總股本為約211.97億股。在本次混改過程中,公司擬向戰略投資者非公開發行不超過約90.37億股股份,募集資金不超過約617.25億元;由聯通集團向結構調整基金協議轉讓其持有的本公司約19.00億股股份,轉讓價款約129.75億元;向核心員工首期授予不超過約8.48億股限制性股票,募集資金不超過約32.13億元。上述交易對價合計不超過約779.14億元。上述交易全部完成後,按照發行上限計算,聯通集團合計持有公司約36.67%股份;中國人壽、騰訊信達、百度鵬寰、京東三弘、阿裏創投、蘇寧雲商、光啟互聯、淮海方舟、興全基金和結構調整基金將分別持有公司約10.22%、5.18%、3.30%、2.36%、2.04%、1.88%、1.88%、1.88%、0.33%、6.11%股份,上述新引入戰略投資者合計持有公司約35.19%股份,進一步形成混合所有制多元化股權結構。
昨日證監會發布通告稱,中國證監會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決策部署,深刻認識和理解中國聯通混改對於深化國企改革具有先行先試的重大意義。中國聯通已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指導下制定了混改方案。中國證監會經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依法依規履行相應法定程序後,對中國聯通混改涉及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為個案處理,適用2017年2月17日證監會再融資制度修訂前的規則。
中國聯通混改方案如何突破再融資新規:證監會特事特辦
新聞配圖
中國聯通混改方案最大的政策疑問被打消。
8月20日晚間,中國證監會發聲,稱中國聯通(600050)混改涉及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作為個案處理,可以根據證監會再融資修訂前的規則制定非公開發行的方案。
中國聯通(600050)在公告中也提到,聯通在制定混改方案時,就混改涉及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與中國證監會進行了溝通。中國證監會等部門在依法依規履行相應程序後,同意對中國聯通混改涉及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為個案處理。
中國聯通公告中所提及的再融資制度修訂,是指2017年2月17日,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部分條文進行了修訂,發布了《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范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以下簡稱《監管問答》)。
從修訂的內容來看,《實施細則》和《監管問答》對非公開發行股票政策的修訂主要包括:明確發行首日為定價基准日; 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20%;兩次募集資金間隔不少於18個月;公司進行非公開發行的不得有大額理財等資產。
彼時,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曾指出,《實施細則》和《監管問答》實施“新老劃斷”,也就是說,新受理的再融資申請自發布或修訂之日起就予以執行,已經受理的不受影響。
此後的2017年3月底4月初,監管解讀再融資新規,而此時恰逢清明假日休市。而就在清明假期恢複交易的第一個交易日,即2017年4月5日,中國聯通宣布停牌,此後開始了長達4個多月的停牌。
在8月16日晚間中國聯通方案“預”披露之後,引發市場一片爭議,認為聯通停牌在2月17日之後,適用於再融資新規,但其非公開發行不但確定了價格,而且還突破了不能超過總股份20%的紅線。
但當時就有分析認為,考慮到聯通混改作為央企混改頭炮的特殊地位,監管層很有可能會給予特殊的政策支持,來化解這一矛盾。
果不其然,最終公布的方案也是“特事特辦”。
2017年8月20日深夜,中國聯通在上證所網站披露的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的公告中稱,2016年以來,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決策部署,中國聯通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的指導下,制定了混改方案。同時就混改涉及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與中國證監會進行了溝通。中國證監會等部門在依法依規履行相應程序後,同意對中國聯通混改涉及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為個案處理,中國聯通可以根據2017年2月17日證監會再融資制度修訂前的規則制定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
在上述公告披露半個小時後,證監會發聲:中國聯通非公開發行做個案處理。
證監會在這份新聞稿中稱,中國證監會經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依法依規履行相應法定程序後,對中國聯通混改涉及的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作為個案處理,適用2017年2月17日證監會再融資制度修訂前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