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媒5日報道,台灣炒房名人黃勇義夫婦,8年間利用58位人頭戶在大台北地區購買1919間房屋,交易金額達264億元新台币(約合人民币57.3億元)且逃稅20億元新台币(約合人民币4.34億),遭檢方起訴。台北地方法院5日判決夫婦雙方各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黃勇義夫婦(圖片來源:台媒)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黃勇義從2003年到2011年間,以台北市士林區葫蘆街一處為辦公地點,專營買賣、出租不動產,他選定及決定不動產的標的及買進、賣出、出租價格;他的妻子郭枝芬負責資金調度、帐務記錄、繳付銀行貸款及報稅等。
據了解,黃勇義、郭枝芬買的房主要在台北市信義、大安、中正區,偶爾也在郊區炒房。黃勇義眼光精准,自備水泥工、木工為班底,出手買屋裝潢后,有利潤即脫售,價格高了好幾番。
黃勇義夫婦為炒房而成立了天義公司,公司有一個炒房先鋒部隊,由7名男女業務員組成,男的負責带看屋,挑選對象;女的辦理銀行貸款與過戶等文書工作,團隊的看屋眼光受到黃勇義耳濡目染,功力不亞于黃勇義。8年間,夫婦倆共買賣房屋1919戶,部分滯銷者,即暫時出租收取租金,卻未誠實納稅。
黃勇義夫婦為分散個人年度所得,以規避綜合所得稅的累進稅率,逃漏綜合所得稅,除雇用7名員工外,還另外找了51名親友作為不動產登記名義人,以件計酬給予新台币2萬元至3萬元,或免費招待旅游。
台灣稅務部門估算,夫婦倆逃漏營業稅1.6501億余元(新台币,下同),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9484余萬元,逃漏綜合所得稅17.7447億元,逃稅總額高達20.3434億余元。
台灣稅務部門2011年底就對黃勇義夫婦展開調查約談,台北地檢署2012年對其進行起訴,在搜查夫婦倆在台北市士林區葫蘆街的住處和天義公司時,發現他倆生活品味一般,家中無奢侈炫富的家具,僅有陳舊破爛的桌椅。
經過5年的案件審理,台北地方法院5日對案件進行宣判。法院認為,黃勇義為EMBA畢業,從事房產中介25年,妻子為高中畢業,兩人目前每月可支配所得收入約為20萬元,本應善盡社會責任誠實納稅,卻于8年期間,反復借用51名親友名義買房,再行出售或出租,連續逃稅,扣除兩人犯后已補稅逾3937萬元,仍有逾16億元綜合所得稅未補繳,金額甚巨,犯罪情節重大,惡性匪淺,又否認犯行,判兩人各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此外,逃稅部分,稅務機關將依法對兩人核課補征,甚至進行裁罰。
黃勇義夫婦找的58名人頭戶包括黃勇義親友、房產中介、保險經紀人、裝潢工等等,相關被告均在偵查中認罪,獲緩起訴處分。
台媒稱,黃勇義夫妻被判重刑,是台灣首件司法部門對炒房大戶起訴、判決有罪的案例,是否影響房市,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