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李苑立報道:近日,42名港澳律師接過廣東省司法廳廳長曾祥陸頒發的「合夥聯營所港澳律師工作證」,成為國內首批獲得內地證件的港澳律師。南沙區區長曾進澤、廣東省司法廳副廳長梁震、省律師協會會長肖勝方等參加頒證儀式。
港澳律師在粵聯營辦所無障礙
據曾祥陸介紹,2014年以來,廣東積極落實「CEPA」及其補充協議有關法律服務在廣東的先行先試政策,開展港澳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試點工作。目前,已經在廣州、深圳、珠海三地批準設立了11家粵港(澳)合夥聯營律師所,其中廣州2家、深圳7家、珠海2家,共有136名律師派駐到聯營律師所,其中香港律師33名、澳門律師9名。
合夥型聯營律師事務所是指有香港或澳門律師事務所參與、在廣東省內組建的律師事務所。對屬於內地法律事務的,由內地律師辦理;屬於香港、澳門或者外國法律事務的,則由港澳律師辦理;對其中既涉及內地又涉及港澳或者外國的法律事務,則由雙方分工協作辦理。
港澳律師進駐南沙有獎勵
據悉,2015年6月,廣州首家粵港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國信麥家榮(南沙)聯營律師事務所在南沙設立,現有國內派駐律師7名,香港派駐律師3名。2017年4月廣州市南沙公證處成立,這是國內首家自貿區公證處,亦可辦理涉港澳業務。
兩年多來,南沙的粵港法律服務合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如制作了《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法律服務指引》手冊,協助南沙自貿區對外推廣;參與「粵港深度合作及引入香港標準」的起草;為南沙自貿區法院借鑒香港訴訟規則可行性提供協助等等。
今年10月初,《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1+1+10」產業政策體系文件》正式印發,對符合條件的港澳律師機構在南沙進駐發展,根據條件可給予50-500萬的資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