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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共享經濟中的騙局

2017-10-23
来源:香港商报

  實政圓桌成員、學研社成員  陳思靜

  現時某些企業,聲稱在搞所謂的共享經濟,但說到底,只是通過新的互聯網技術平台,繞過港英時代留下的監管和發牌制度賺錢。例如優步(Uber) 就繞過了的士的發牌,共享單車就繞過了商業登記,有點像無牌小販一樣。作為支持「一國兩制」的建制派,筆者隨便就可找一堆理由反對。

  所謂共享經濟就是收錢把物品借出,對於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基本沒有影響,卻如八達通一樣,扣起了上千萬甚至上億元的按金。金錢累積,能量就幾何級數般提高。一個共享APP連伺服器加儲存及營運成本,一年不大可能超過100萬,一輛單車大規模下訂單的話,成本不會超過100塊,一萬輛單車加一個APP的營運成本,也不會超過200萬。可是,只要吸引到1萬人繳交按金,就能集資400萬了,拿着大量現金,企業便可進行投資炒賣甚至放數收息。加上用戶借用單車時須繳付租金,登記時的個人資料也可作買賣,一盤共享單車生意可謂勁賺無賠。政府和社會尚要動用公共的泊車空間,以及派員管理單車,還要忍受單車防盜器和違泊造成的滋擾。這種所謂的共享經濟,卻挂上所謂新理念新思維的光環,使人看着就氣結。

  共享單車不止擾民,還帶來個人資料處理的問題,更加像一個龐氏騙局。共享單車不斷開拓新版圖,就如層壓式直銷一樣,利用后來的資金,不斷彌補之前的成本,當有一天用戶飽和了,新資金鏈斷裂之后,這盤騙局就會崩盤。公司老闆拍拍屁股,便可以把公司清盤,可苦了大批繳了按金的用戶,到時為了幾百塊按金,大家可跟雷曼債主一樣集體興訟嗎?最后,他們又會怨政府監管不力。深圳已經有第一間共享單車公司清盤,可見上述說法,并非杞人憂天。

  筆者并不是反對共享理念,只是擔心一些挂着共享經濟名義的生意,干着黑暗的勾當。早前,筆者在高雄跟一間共享單車的老闆見過面,筆者只問了他兩個問題,一是單車成本,二是是否應把按金與單車成本挂恥,他已顧左右而言他了。

  事實上,會否披着共享經濟的外衣招搖撞騙的問題,也在外國社會引起關注。現居加拿大的科技、政治和經濟評論家湯姆·史利(Tom Slee),在兩年前所撰的《分享經濟的華麗騙局》一書中,也談到了同樣的問題。見微知著,各位沐浴在美麗願景的同時,切勿盲目支持糖衣毒藥,使整個可發展的理念被一粒老鼠屎破壞。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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