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接受利益案,今踏入第21天在高院審理,辯方資深大律師余承章繼續結案陳詞。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及民健聯成員、立法會議員陳克勤今早到庭「撐場」支持曾蔭權。
何俊仁及陳克勤到庭支持。
陳克勤在開庭不久後到庭,表示因與劉細良是舊同事,所以來看看,他與曾的家人握手後,與他們一起旁聽。何俊仁在庭外表示,案件尚在審理中,不便評論。
辯方表示,曾蔭權已在電台節目中解釋廣播牌照的發牌是經過既定程序,有關當局一致同意發牌,而行會的參與只是很少;而他沒向行會申報是因他覺得毋須申報。辯方反問在政府鼓勵推動數碼廣播及支持發牌下,即使曾蔭權有申報租用雄濤股東黃楚標的深圳單位,又是否會對該決定有影響?行會亦只是操納有關當局的建議。
曾蔭權夫婦抵庭。
而辯方指曾蔭權在節目中承認自己是「自以為是」,因他自覺可以「公還公,私還私」,惟他的行為與公眾期望有落差,故他有作出反思,他並沒有如控方所指般諉過於人。辯方向陪審團稱,即使他們認為曾蔭權是應該要作出申報,但只表示可能他的判斷有誤,並不等於事件中牽涉貪污、他干犯了刑事罪行,強調犯錯並不等同於貪污勾當。
辯方又指曾蔭權加入政府時只是EO,逾40年的公職生涯中爬升至財政司、政務司、甚至特首,指曾是驕傲、自信的人,但這亦容易造成過分自信、自以為是、粗心大意而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