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昨日聽取了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決議。中新社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黃雪峰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將侮辱國歌罪納入刑法,明確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會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與以往侮辱國旗、國徽的罰則看齊。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昨日聽取了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決議案,通過後會交由香港及澳門特區進行本地立法落實。根據會議日程,兩項決議案都會在今日上午分組審議,並在星期六下午的全體會議表決。決定草案的說明指出,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具有迫切性和現實重要性。
維護國歌尊嚴就是維護國家尊嚴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昨日聽取了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和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兩個決定草案的說明指出,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通過的國歌法,屬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依照基本法規定不屬於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國歌法通過並頒布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依照法定程序分別徵詢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他們均認為,將國歌法列入兩部《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符合兩部《基本法》的規定,是適當的。
說明指出,國歌同國旗、國徽一樣,都是憲法規定的國家象徵和標誌,維護國歌的尊嚴,就是維護國家的尊嚴,維護中華民族的尊嚴,維護全體中國人民的尊嚴。國歌法頒布後,香港、澳門社會普遍認同這部全國性法律屬於兩部《基本法》第18條第3款規定的法律,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
侮辱國歌可處3年以下徒刑
說明還指出,近些年香港發生了一些不尊重國歌的事件,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和社會價值底線,引起包括廣大香港居民在內的全國人民的極大憤慨。為有效防止並處理這類行為,按照香港基本法規定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就更加具有迫切性和現實重要性。
全國人大常委會指出,在國歌法審議過程中,有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刑法應對如何追究侮辱國歌行為的刑事責任予以明確規定,以切實維護國歌的尊嚴。現時有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畫、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超英表示,草案的規定,既與《國歌法》規定相對接,也與刑法就侮辱國旗和國徽罪的規定相協調,體現罪刑法定原則。
葉國謙:無任何有關追溯期要求
列席會議的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表示,決議案內容只有一句說話,就在《基本法》附件三增加國歌法,認為內容非常清晰,絕無任何有關追溯期的要求。他說,人大法工委的報告,要求本港應及時完成本地立法,全面落實國歌法各項規定,確保國歌法切實執行。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估計本地立法需時約6至9個月,在這段期間只要不再發生噓國歌事件,在香港立法時會有大空間,毋須提及追溯期的問題。
梁美芬指出,本地立法處理《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時,未必會全盤照搬,因為參考《國旗及國徽條例》,本地立法時亦未有完全將內地《國旗法》和《國徽法》的所有規定搬到香港,相信《國歌法》在本地立法時亦有同樣的空間。
另外,梁美芬相信將內地《國歌法》的罰則,與《國旗法》和《國徽法》睇齊,是以便處理嚴重侮辱國歌時,有清晰的法律依據,按照內地的情況定出較具阻嚇力的刑罰。
球迷違規噓國歌 港足總遭嚴厲警告
亞洲足協紀律委員會就有關2017年10月10日舉行之2019亞洲盃外圍賽,港隊主場對馬來西亞賽事期間現場觀眾的違規行為,向香港足球總會發出正式通知,指當日現場球迷違反了《亞洲足協紀律及道德守則》,並發出嚴厲警告;如再次違反該條例,足總將受到更嚴重處分,包括閉門作賽等。香港足總再次呼籲所有欣賞港隊賽事的球迷保持克制。
港隊迎戰大馬賽前奏國歌時間,有球迷噓國歌及背向草地。資料圖片
倘再違規將受嚴重處分
港隊在該場亞洲盃外圍賽B組賽事中,主場以2比0戰勝大馬,惟在賽前奏國歌的時間,再次出現了部分球迷噓國歌及背向草地,並舉起印有「香港獨立」的橫額。
港隊在本月將會在主場進行兩場比賽,分別是11月9日主場友賽巴林,以及14日在亞洲盃外圍賽迎戰黎巴嫩;相信亞洲足協屆時會密切留意現場情況。
在前年11月,港隊主場對國家隊的世界盃外圍賽中,亦曾有球迷噓國歌,香港足總事後被國際足協罰款1萬瑞士法郎,當時約折合7萬7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