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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獲准上訴至終院

2017-11-07
来源:香港商報網綜合

黃之鋒、周永康和羅冠聰獲終審法院批准提出上訴。圖:星島

  【香港商報網訊】「雙學」領袖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及現任秘書長羅冠聰在2014年9月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立,分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律政司其後提出刑期覆核,3人改判監6至8個月。3人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終院今早批准上訴許可,排期明年1月16日審訊。

  終院3名法官審閱三子上訴陳詞,亦聽取三子代表律師的口頭陳詞,3名法官退庭商議後,決定批准上訴許可。

  黃之鋒、羅冠聰早前已獲法庭批准保釋,周永康今日亦申請保釋外出,獲終院法官批准,條件為5萬元保釋金及5萬元人事擔保,交出旅遊證件,不離開香港,居住報稱地址及到警署報到。

[责任编辑:肖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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