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施美報道:針對近期多家共享單車企業相繼倒閉,用戶押金難退等情况。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昨日表示,交通運輸部密切關注跟踪有關情况,指導地方交通運輸部門,聯合相關部門妥善應對處置,提前采取針對性措施,防止出現相關風險。受訪專家表示,大部分共享單車企業確實設立了專款賬戶,但是資金的流入和流出的真實性缺少監督,這導致共享單車企業倒閉時,資金鏈出現問題,用戶的押金提取不出來。對於共享單車的監管和立法問題,他指出共享單車存在的系列問題需要不同問題不同對待。未來,需進一步加強交通部刊發的指導意見細則。
缺乏監管致押金難退
吳春耕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說,共享單車行業業態模式新、發展潜力大、市場競爭激烈,一些中小型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沒有找到盈利模式,發展路徑不明確,經營效益不佳,失去造血功能,出現了經營困難。針對這些問題,交通運輸部已經會同國家發改委、住建部、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深入北京、廣州、成都、常州等城市,深入到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和自行車制造企業進行了調研。他表示,下一步,交通運輸部將系統分析行業發展存在的問題,在共享單車指導意見頂層設計的政策框架下,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保護消費者利益,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除了交通部的頂層規劃設計外,還需哪些部門參與、共同推動共享單車押金問題的解決呢?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占領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共享單車押金執法的問題。交通部之前有公布對共享單車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共享單車企業對押金設立專業賬戶,專款專用,但是,這條款項并沒有落實。他指出,大部分共享單車企業確實設立了專款賬戶,但是資金的流入和流出的真實性缺少監督,這導致共享單車企業倒閉時,資金鏈出現問題,用戶的押金提取不出來。
那麼共享單車押金又該如何監管呢?趙占領認為,共享單車押金還存在操作性問題,押金到底是屬於交通部管還是銀監會管或者各地的銀監局和交通委員會管理。他指出,如果采用各地分別監管共享單車操作性不強,因為共享單車企業在內地一二線等城市都有業務,但只會有同一個賬戶。他指出,如果要求各地分別監管是對監管成本的浪費,也會造成企業昂貴的成本。
系列問題需區別對待
近兩年,共享單車市場發展迅猛。據統計,截至今年9月,北京市共享自行車企業投放運營車輛達235萬輛。而有關專家預計,2017年,共享單車在全國的總投放量可能接近2000萬輛。隨著多家共享單車企業陸續倒下,相關供應商也損失慘重。據內地媒體報道,目前小藍單車拖欠供應商款項高達2億元,涉及70餘家供應商。大部分供應商被拖欠款項在100萬元左右,部分供應商被拖欠款項高達800萬元。而共享單車的報廢問題、亂停亂放問題如何處理,也引人關注。
趙占領表示,共享單車存在的系列問題需要不同問題不同對待。比如,共享單車拖欠供應商的欠款是屬於民事糾紛,政府相關部門無法管理;共享單車亂停亂放問題,政府可以管理。交通部門可采取設定特地共享單車區域容單車放置;共享單車也可采取相關的技術問題約束用戶亂停亂放行為。共享單車報廢的問題需要共享單車企業制定相應標準,比如規定騎行的里程數,達到相應的里程數即可報廢。又比如,未成年人騎行共享單車的問題,企業可采用實名制的方式解決,用戶實名認證后可避免。
加快細化配套立法
此前,交通部、國家發改委等四部門,29個城市的相關管理部門及部分運營企業在成都共同探討共享單車的規範化管理。會上,多個省份提出應參照網約車立法手段,啟動立法工作。
關於多個部門共同呼吁共享單車立法,趙占領表示,交通部之前已經發布了共享單車的指導意見,這份意見屬於交通部的規章或規範性文件。但是這份文件還需強化細則,比如進一步解決共享單車的資金監管問題。
據了解,交通部正在配合人行加快研究制訂資金監管相應的指導意見和配套細則,并將尽快向各地徵求意見后加快公布實施。會議上,大多數省份呼吁參照網約車的立法手段,啟動共享單車立法工作,交通運輸部表示正在積極謀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