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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迎来新局面 10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2017-12-17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王娜报道:12月13日上午,宝安区举行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人大工委)揭牌仪式,为10个街道人大工委统一揭牌,正式确立区人大常委会、10个街道人大工委、28个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1+10+28”的三级人大工作架构。宝安区委书记、区长姚任强调,区人大要紧扣新时代、新要求,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贡献人大力量。

  据了解, 成立街道人大工委是宝安区民主法治建设又迈出坚实的一步。姚任指出,成立10个街道人大工委是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大县乡人大工作决策部署的宝安表达、宝安行动,也是完善区人大组织架构、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宝安举措。街道人大工委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要立足新起点、肩负新使命、作出新贡献。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区里和街道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城市发展建设的历史难题和制约发展的堵点、痛点问题,积极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对区里和本街道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要积极参与“五员下访”,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要倾听群众呼声,汇集群众诉求,多提宝贵意见建议;要密切联系群众,凝聚起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的磅礴力量。

  张志彪表示,设立街道人大工委对于推动宝安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有着重大意义、必将产生巨大作用。他要求,各街道人大工委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推动基层民主法制与民主政治建设、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尽职尽责。着力打造街道人大工作的特色和品牌,充分发挥街道人大工委的积极作用;要有能力担当,要不断提高学习能力、调研能力、审议能力、监督能力四种能力,为做好街道人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不断提高街道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深入推进辖区的民主法治建设;要有形象担当,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真心听民声、尽心代民言、多方汇民智、倾力解民忧,全力推动解决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生产、生活、生态问题,以忠诚、尽职、清正、合力的干部队伍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会上,李献荣宣读了《关于设立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新安街道工作委员会等派出机构的决定》。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宝安区10个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是将人大工作延伸和拓展到街道、社区,有助于提高基层人大履职水平、推进宝安民主法治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这一规定为设立街道人大工委提供了法律依据,即街道人大工委是区人大常委会设在街道的派出机构。

  根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委组织部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各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街道人大工委必须配置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工作设备,工委主任由街道一名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一般为7至9名,人选将从人大代表和其他各方面人士中产生,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据悉,街道人大工委的主要职责包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区和区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保证其在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基层民主和法治建设;组织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对街道办事处以及区行政、司法等机关派驻街道机构的工作,开展调研、视察、评议、述职等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统筹辖区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工作,加强辖区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的规范化建设,指导人大代表的进站接访和走访工作;对辖区内经济建设、社会事业、社会稳定、社会保障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人大常委会和有关方面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等等。

  市、区人大代表,海裕人大代表联络站站长梁金兴认为,设立街道人大工委等于是补上了基层人大工作的“短板”,原来只有区人大常委会和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在街道这一层级出现了断层,经常会出现工作难以衔接的情况,是多年来困扰宝安乃至深圳人大工作的一大难题。随着街道人大工委的揭牌,宝安终于形成了“1+10+28”的三级人大工作架构,基层人大工作形成了自上而下、纵向到底的完整体系,更好地发挥出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理顺和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也让宝安基层人大工作有了新起点,希望能尽快规范工作程序、配齐工作力量,为人大代表更好履职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许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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