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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时评】人大釐清「一地兩檢」法律爭議

2017-12-23
来源:香港商报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聽取了關於提請審議《關於批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的決定(草案)》的議案的說明,預料下周三就會進行投票,列席會議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香港人關心的問題會上都有討論,他并透露所有發言委員都支持「一地兩檢」的決定。的確,「一地兩檢」乃廣深港高鐵香港口岸安排的最佳方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如果通過決定,不單意味「三步走」程序完成了首兩步,更標誌了箇中法律爭議得以釐清,沒有違反憲法及基本法。

  「一國兩制」作為一項新生事物,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開拓前進;「一地兩檢」正是實踐過程里所遇到的新情况,基本法起草時便沒有想到并因而沒有條文針對談及有關安排。然而,基本法雖沒寫上,但這不代表不可以做,當中,許多現有條文都有充分權力處理「一地兩檢」,安排也沒違反其他現有條文;而更重要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決定具有法律效力,其通過「一地兩檢」就等於為此鋪平了法律爭議的道路,確認「一地兩檢」的合法性是毫無疑問。正如議案說明所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相關安排,可以明確安排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符合憲法和基本法,明確《合作安排》的法律效力和落實程序,并為國務院批准內地在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并派駐機構依法執行職務提供法律依據。換言之,全國人大常委會可望發揮「一錘定音」之效,好讓「一地兩檢」的法律爭議得以釐清,好讓香港各界特別是反對派不再糾纏於此,并把焦點放到共同做好「一地兩檢」的具體安排。

  事實上,「一地兩檢」不單合憲合法,且亦合理合情。一方面,較諸其他出入境模式,「一地兩檢」才能夠將高鐵在港效益最大化,為兩地人員往來提供最省時、最便捷的通關辦法;另方面,「一地兩檢」亦無損港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也不改變香港特區的行政區劃。所以,「一地兩檢」對港來說絕對有利無弊,既可加強香港與內地之間的交流合作,進而更好搭上內地的經濟快車,任何所謂負面影響均屬誇張失實及庸人自擾,相關造謠抹黑最終必然不攻自破。過去,多項民調不約而同地顯示,主流民意都支持落實「一地兩檢」,約半亦認為做法不會影響「一國兩制」;凡此種種,皆證明港人眼睛是雪亮的,反對派的「反中亂港」操作注定不得民心。

  「一地兩檢」獲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之后,有關方面誠應盡快推動「三步走」的最后一步,亦即完成本地立法的工作,好使高鐵在明年第三季竣工后可馬上通車啟用。立法會早前通過「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不單啟動了「三步走」的程序,也象徵了議會原則上同意「一地兩檢」安排;始終,「一地兩檢」合憲合法合理合情,立法會誠宜理性務實地玉成其事,讓香港與內地更好接軌,其中反對派議員實不應繼續為反而反及與民為敵,阻礙「一地兩檢」以至阻礙香港發展。相信普羅市民都希望盡早享受到高鐵所帶來的好處。

  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哲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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