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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劫殺找換店東主 謀殺罪成判終身監禁

2018-01-24
来源:香港商报网

  找換店東主被割喉致死。資料圖

  【香港商报网訊】大埔運頭街一間找換店於2016年3月發生劫殺案,找換店東主被割喉致死,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揭冠國謀殺罪成,判終身監禁。搶劫罪則被判囚6年9個月,同期執行。

  42歲無業漢揭冠國被控於2016年3月14日在香港謀殺71歲找換店東主姚捷湶。控方透露,整個案發過程歷時約16分鐘,法醫亦已證實死者頸部有13厘米長的重疊割傷。而劫殺後揭冠國即潛逃內地,後來被移交香港。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被告於警誡下稱:「阿sir,我好後悔,嗰日我都係想要錢先殺死阿伯,我會負責。」其後錄影又指,案發前已觀察店鋪一段時間,當日他在房內搜掠但無發現,遂鎅開死者褲袋取其銀包,被告又聲稱糾纏間以鎅刀插到死者頸部。

  他早前承認搶劫罪,被判囚6年9個月,但否認謀殺罪,經連日審訊後,陪審團一致裁定罪成,今依例判處終身監禁,兩項控罪的刑期同期執行。

  大埔找換店遇劫,東主反抗遭割頸亡。資料圖

  辯方就被告涉及搶劫的控罪求情時指,被告犯案時獨自行事,雖然在案發前有到現場觀察,但沒有組織或周詳計劃,又說找換店東主在過程中死亡是加刑因素,但希望法官將量刑起點定在9年或以下。被告聽取求情時,全程低頭。

  控方提供被告的背景報告指被告在中國出生,沒有任何刑事紀錄,已離婚,並有一名3歲的兒子。

  死者親友帶同祭品返回現場路祭。资料圖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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