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內地落網後移交香港。資料圖片
【香港商报网訊】2009年外籍主控官叶祖耀(Neil Simon Mitchell)在区域法院门外遭人淋腐蚀液体,案中负责找人行事的「中间人」潜逃7年後于2016年在內地被捕後移交香港,早前承认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今日被判監25個月。
案情指,2009年10月,被告接到電話,要求他阻止一名女人於區域法院上庭。其後獲告知目標轉爲一名禿頭白人男人。被告其後找了他的一名表兄弟負責此事,事成後會有6萬元報酬。同月27日,被告及其表兄弟獲告知有另一名同黨已向目標人物淋潑腐蝕性液體,但負責出錢的老闆卻不滿意他們的表現拒絕付款。
被告其後潛逃大陸,前年2月在新疆被捕,扣押多月後,移交香港警方。他與警方的錄影會面中,承認案發前約1個月,他與朋友「阿強」會面,該朋友要求他威脅一名女子不要出庭,報酬10萬元。被告將此交易介紹給其需要金錢的表兄弟。
外籍主控官葉祖耀。資料圖片
法官指出,这类案件没有量刑指引,任何妨碍司法公正的罪行都是非常严重,会影响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被告自稱只是案中的中間人,但因他的協助才令犯案計劃開始,考慮被告認罪,亦在內地被拘留約4個月,酌量減刑至判囚25個月。
其馀涉案9人,包括林伟世、李彦南、赖国梁、姬锡康、邓忠濠、马信益、苏家威、陈立德被判囚10至12年;另疑负责把风的尹树辉则在重审後脱罪。
據早前報道,事發於2009年10月27日,葉祖耀當時為律政司的外聘檢控官,正處理一宗詐騙逾千萬元案件,葉在午飯休庭離開法院時,被淋潑一杯深色的腐蝕性液體,身體造成嚴重受傷,傷及左眼及面部,經化驗後證實液體為稀釋的硫酸,經治理後幸無損視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