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指,開放式廚房安裝的消防花灑頭及烟霧偵測器等裝置,每年須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檢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潘仲男報道:香港地少人多,市民要地盡其用,開放式廚房變得愈來愈普及。消防處昨指出,自通過《2011年建築物消防安全條例》后,有約1.4萬個有開放式廚房單位落成,這類單位安裝了烟霧偵測器及花灑頭,但每年須委託註冊承辦商檢查相關設備一次。而截至今年初,有八成單位已完成檢查,其餘單位則有待跟進。消防處提醒,違規有可能被檢控及罰款5萬元。
約八成單位已年檢
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消防設備專責隊伍)梁威霆在簡布會表示,傳統廚房有防火牆及防火門形成一個防火層,開放式廚房缺少了這些耐火結構,所以法例要求安裝其他防火裝置,包括消防花灑頭及烟霧偵測器等,而烟霧偵測器的火警信號須接駁至大廈的火警警報系統。有關裝置每年須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檢查至少一次。
改建或須負法律責任
梁續指,截至今年1月,有約八成單位已進行年檢,部門正跟進餘下個案。他又提到,過去曾發出約1000封警告信,提醒有關業主在12個月內提交年檢報告,假若業主無視警告信不采取跟進措施,有可能被檢控及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助理消防區長(消防設備專責隊伍)羅嘉欣補充,暫時未有檢控個案。
除了新落成單位,或有業主將舊有單位改建成開放式廚房,被問到消防處是否有相關數字。羅嘉欣表示改建須向屋宇署入則,并非由消防處直接負責,暫時手頭上沒有相關數字。她又提到,若沒有作正式申請或設備不合規格,在發生火警后造成人命傷亡,業主有機會須負上法律責任。另外,坊間不少人認為,開放式廚房一律不可明火煮食,她則稱這主要視乎大廈公契,業主及住戶可向管業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