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就「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諮詢市場意見,建議在主板規則增加三個章節,分別落實生物科技、同股不同權及新設便利第二上市渠道的建議,諮詢期1個月。
針對投資者關注的同股不同權議題,港交所強調,只有新申請的企業才可採用不同股權架構上市,亦會確保公司不能利用人為手段規避有關規定及限制。上市後公司不可提高已發行不同投票權比重,亦不可以增發有關股份。
港交所指,同股不同權涉及一定潛在風險,港交所提出詳細投資者保障措施,包括限制不同投票權權力、保障同股同權股東的投票權、加強企業管治及加強披露等要求。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就上市規則細則諮詢市場,希望增強香港對新一代公司及投資者的吸引力,為股市注入更多活力。改革亦令本港資本市場與時並進同更具競爭力。
李小加認為,今次改革對香港市場意義很大,有信心會對香港有利,但他不預測會帶來多大交易額。(記者 梁希賢 隆豫 方詠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