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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治安员被国家民政部评定为烈士

2018-03-01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焦家志报道: 近日,因下班途中勇斗持刀行凶的歹徒英勇牺牲的原沙田护卫队伏击组组长宋海兴被国家民政部评定为烈士。坪山区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和学习宋海兴烈士英勇无畏的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并于2月28日在坑梓街道举行宋海兴烈士证书颁发仪式。坪山区委副书记、区长陶永欣为宋海兴家属颁发了烈士证书,区领导吴筠、林良沛、王德明,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相关负责人等参加活动。

  据了解,宋海兴2005年7月进入沙田护卫队工作,曾担任联防队员,2011年12月任职沙田护卫队伏击组组长,负责维护社区治安工作。2014年7月25日晚下班途中,因勇斗一名持刀行凶的歹徒不幸牺牲,年仅36岁。

  事件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为宋海兴申报烈士荣誉,同时关心照顾其亲属工作生活。2018年2月,宋海兴被国家民政部正式评定为烈士。坪山区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和发扬宋海兴烈士见义勇为的精神,并指示各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宋海兴烈士的褒扬工作,落实国家相关优抚政策,让烈士亲人工作生活得到更好保障。

[责任编辑:吴梓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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