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彭年曾任清潔工和地盤工,後來經營地產,於九龍塘購入多幅地皮,他於1975年以85萬元買下李小龍位於金巴倫道的故居。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網訊】實習記者仝薇報道:武打巨星李小龍故居業主、已故大慈善家余彭年,生前立下遺囑「裸捐」百億身家,惟身故后家人對簿公堂,余的子孫先后向高院存入知會備忘,阻止遺產承辦處確認余的遺囑,余的長孫彭志兵遂入稟高院,要求法庭確認遺囑有效,并授權予他承辦遺產。案件昨日在高院審理,各方達成協議由彭志兵擔任遺囑執行人,將所有遺產撥歸「余彭年慈善信託基金」,法官陸啟康感叹,遺囑認證案件通常反映人性醜惡一面,而本案屬於例外,余彭年的遺產全數捐予慈善基金,反映出人性美好的一面。
代表彭志兵的大律師陳肇基透露,余彭年的遺產估計有數以十億港元,當中包括數以千萬港元計的現金、由不同公司持有的物業,其中武打巨星李小龍位於九龍塘的故居亦是遺產一部分。
把遺產捐出反映人性好一面
陳大律師又指,余彭年於2011年7月21日在律師及律師行文員見證下立下遺囑,醫生檢查后亦證明他當時健康和精神狀况良好,故法官陸啟康認為,遺囑是在余彭年有能力和知情下訂立,正式頒令裁定遺囑有效。
陳大律師表示,余彭年於2009年1月16日成立的「余彭年慈善信託基金」,意願是死后將遺囑用作慈善用途,自成立起由HSBC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監管至2014年1月28日,之后改由余彭年與彭志兵共同擔任受託人。即余彭年去世后,彭志兵成為唯一監管運作基金的人。陳大律師續指,彭志兵今次入稟,乃因其叔父兩父子彭亞凡及彭新瀚,先后於2012年9月25日及11月5日存入知會備忘(caveat),令承辦遺產受阻。有九龍塘大地主之稱
陳肇基指本案原本可以用簡易方式處理,但余彭年要把遺產捐予慈善,故作為慈善事務的守護人的律政司有需要介入,律政司曾向申請人查詢,并確保一切就緒,包括成立管理該慈善基金的委員會,最終才同意法庭確認該份遺囑。
余彭年於1922年湖南出生,1958年偷渡來港,曾任清潔工和地盤工,后來經營地產,於九龍塘購入多幅地皮,有九龍塘大地主之稱,他於1975年以85萬元買下李小龍位於金巴倫道的故居。生前立下遺囑「裸捐」100億元身家的余彭年於2015年5月2日與世長辭,享年9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