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葉佩瑜報道:浸大學生「占領語文中心」事件,校方判罰學生會前會長劉子頎停學一個學期;中醫藥學院學生陳樂行停學8日,2人須於下周四前向語文中心撰寫道歉信。2人對處分感不滿,并表明會上訴。浸大發言人重申,有關紀律程序已經完成,學生如不同意判決,可提出上訴。
浸大學生「占領語文中心」事件的紀律聆訊已完成,校方判罰學生會前會長劉子頎停學一個學期,期間須接受大學輔導員的情緒輔導;中醫藥學院學生陳樂行則被判停學8日及40小時服務令,并因沒有實習空缺被校方建議休學兩個學期,校方在處分信中表示,兩人不理語文中心職員勸告離開,又曾向職員作威脅手勢。
對處分不滿2人表明上訴
陳樂行批評,校方在紀律聆訊期間對兩人作出的提問,與判決信中提及的兩個案情無關,強調當時職員提及「畀你抅坐濚度等已經好好」,證明職員允許兩人坐下等候,而所謂兩人曾向職員做出威脅手勢,校方未就手勢的意思等提問,嚴重剝奪了其申辯機會,審訊有違程序公義,他必定會上訴,如上訴失敗,則會作出司法覆核。他認為兩人的行為并不至於要被判停學。
劉子頎擔心,今次判決先例一出,會影響校內的言論自由,認為自己由於是學生代表,故被重判「殺鸡儆猴」。他要求校方檢討校政,不要因學生有意見便出手「滅聲」。
浸大發言人表示,有關語文中心事件的紀律程序已經完成,學生紀律小組已將結果通知相關學生;為保障學生私隱,大學不會透露內容。根據紀律程序,學生如不同意小組的判決,可提出上訴。發言人又重申,大學一直尊重學生和平、理性地表達意見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