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民航處昨日宣布就規管無人駕駛飛機系統諮詢公眾3個月,至7月3日為止。處方將按顧問報告提出6項建議,包括建立無人機機主註冊系統、采用以基於風險方式分類及規管無人機的操作、訂定培訓與考核要求、制作供無人機操作員使用的地圖、為無人機訂立購買保險的規定,以及就室內操作無人機事宜作進一步研究。
設立網上註冊系統
據民航處諮詢文件引述顧問報告指,國際社會未有就規管無人機訂立劃一的標準,但普遍按風險為本的方式,進行分類及規管。有關建議包括設立網上註冊系統,要求重量超過250克的無人機,機主需提供姓名、身份證等個人資料,以及無人機影像證據等註冊,當局并會為已註冊的無人機附加標籤以作辨別。至於較細小的無人機可豁免註冊,但如有配備攝錄功能或裝置的無人機,不論多少重量都必須註冊。
顧問報告亦建議,民航處按照風險級別訂立規管要求,例如機身不超過7公斤的低風險類別無人機,操作前無須事先申請批准,機重7至25公斤的無人機時,需先進行安全評估,以及獲當局批准才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