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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導師到老板,畸形師生關系如何產生?

2018-04-04
来源:日刻

  武漢理工大學自動化學院的研三碩士陶崇園從宿舍樓墜下,死在了尾隨而來的母親面前。

  陶墜樓的半小時前,曾與母親說,“媽媽,我受不了了,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擺脫王攀老師。”

  王攀是陶崇園的碩士研究生導師。在陶的電腦中保存了與王的聊天紀錄,顯示王經常性使喚學生陶為自己打飯、洗衣、幹預私生活、支配其獎學金,甚至要求和陶以“父子”相稱。

  在陶崇園即將畢業並找好了工作的情況下,他仍簽訂了一份繼續服務的協議,承諾要為王攀的足球隊服役以及為“研究所的發展出錢出力”。

  西安藥理學博士楊寶德的悲劇還未被忘記,巧的是,陶與姐姐的聊天紀錄也提到過這件事,兩個多月後,他做了與楊相同的選擇。

  在慣於“上學就是上班”、“導師就是老板”說法的今天,悲劇讓我們一次次把目光聚焦於高校的師生關系。

  為何在追求知識的大學校園裏會產生如此畸形的師生關系?

  詆毀與責難個體的道德無益改善問題,我們或許更該思考這種制度是如何發展至今。

  研究生階段培養分為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我們通常所說的“研究生”,指的是碩士階段。

  與本科生的基礎知識學習不同,研究生需要投入和參與到領域研究成果學習中,碩士研究生與博士研究生在領域深度、選題廣泛程度上具有很大產別。

  兩者都采用導師制度,而博士生從一開始就與自己的導師具有更密切的關系。

  在中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初試筆試,其公共科目(政治、數學、英語)是全國統考,專業課則由報考院校院系自主命題,初試通過的分數線也由國家統一劃定(部分重點院校有自主畫線權,但基本上只會比國家線更高)。

  而大學在博士研究生招考階段則擁有比碩士研究生招考中更多的自主權利——初試不考政治,且專業課和英語都由報考院校院系自主命題,初試分數線也是由學校自己劃定——博士生導師具有很大決定權。

  在博士點招考的時候,只能由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的老師命題,如果博士點少,具備資格的老師也少,就相當於這幾個老師自己出題、自己改卷子給分數。

  碩士研究生與導師的關系有可能是入學前確定,也可能是入學後才通過雙向選擇確定。而對於博士生來說,幾乎所有的博士在開始讀之前都知道自己的導師將會是誰。

  因此,對於博士考試來說,這張試卷上的成績可能無關緊要。出題和改卷的都是同一位導師,對於分數的自主權非常靈活,且學到這個階段,一個人的學術素養和能力很難在一張試卷和一場三個小時的考試中獲得充分體現。所以,在考試前導師基本都對學生的能力和個性有一定了解,考試只是最後臨門一腳的重要形式。

  這種師從關系明顯地帶有古代“師徒制”的特點。

  在中國,博士生培養制度曾經經曆多次的反複——先是模仿日本模式,隨後學習德國模式。20世紀30年代,中國建立了美式博士培養制度。到了20世紀50年代,又開始全面學蘇聯,建立起與計劃經濟相適應的高度集權的高等教育體制,實際上又回到了歐洲的導師制。而到了文革期間,這種制度很快又煙消雲散了。

  改革開放後,中國恢複了導師制。但隨著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這種體制越來越不適應中國的實際情況,於是,改革的目標又轉向北美的老板制。當下中國的博導制度,正是處在第二個循環當中。

  但是,在朝著“老板制”轉向的過程中,中國的博導制又帶有明顯的“師徒制”色彩。“雖然一個博士生上面除了設有導師以外,還有很多由一兩個博導組成的指導小組,但所謂的指導小組只是名義上的,真正操作起來往往還是以一個導師為主。”陳洪捷說。

  ——《博士生淪為“博士工” 中國博士培養制度反思》作者:王婧 劉炎迅 中國新聞周刊

  學生與導師的關系如何從教與授的培養關系演變成了雇與傭的利益捆綁?

  20世紀與21世紀之交,我國以成倍的速度擴招了大批研究生。自1978年研究生制度恢複以來,10年間累積招了42.5萬人,然而1998年以後,僅僅4年就多了16萬人,並在2001年後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長。

  人數大幅擴張,但土壤尚未培育。

  當時,我國在名義上學習了歐洲導師制,但由於沒有明確規范,加上擴招導致1對1比例的嚴重失衡,亂象由此叢生。

  由於大規模擴招並非基於市場需求,而是行政幹預,造成人才競爭加劇。導師的權利無形之中已擴大了一番。

  到了2006年時,西安交大、哈工大等三所學生推行了一種名為“科研為主導的導師負責制和資助制”的制度。3年後,該制度推向全國。

  這種制度的特點在於:將導師和學生捆綁在“科研”二字上,前者靠它賺錢、後者靠它畢業,前者對後者享有絕對的控制權。於是二者的關系越來越功利化。

  | 網友討論:導師權力很大,許多事情都要簽字同意

  首先,導師有用誰不用誰的絕對權力:招什么人、招多少都根據科研項目決定。招來後,你要幫助我做科研,如果不配合我也可以淘汰你。而如果我以此為名義壓榨你,你也無法反抗。

  不僅如此,二者還涉及了金錢關系。科研要申請經費,其中一部分用作學生的補助。但導師是經費的絕對管理者,給不給、給多少都完全說了算。而由於我國導師工資普遍較低,且有項目就能掙錢,一旦有挖空心思賺錢的念頭,就很容易演變成對學生這種廉價且難以“辭職”的勞動力的壓榨。

  | 網友討論:導師接項目讓學生幹活,但自己拿錢

  此外,這種制度還特意強調了導師的“育人”作用:不僅要指導科研,還要關心學生的思想教育,成為學生的“第一責任人”。但掉進錢眼兒裏的導師很可能鑽了“育人”的空子,成為學生的私生活幹預者。

  國內首份有關中國博士培養質量的調查報告《中國博士質量調查》(2010)中披露,10年來師生關系的轉變,師生間促膝暢談、齊頭攻堅的情景不再,取而代之的是研究生對導師的勞動力輸出,學生幫老師整理事務性文件,清理雜物,甚至做家務。

  而且“60%的學生認為,他們承擔了導師課題一半以上的任務。有些導師的橫向課題100%由學生完成。”

  橫向項目一般是指來自市場的項目,多見於理工科,一般是將已有的理論成果轉化到實際應用中去,因此產品直接與市場有關。在中國教育“產學研”一體化後,橫向項目便成為課題組的重要經費來源。

  與橫向項目相對應的是縱向項目,一般是指來自中國教育系統內部層層下達的科研任務。縱向課題多是理論研究,需要的是學術創新成果。由於中國的科研經費僧多粥少,縱向課題的經費,往往只包括購買儀器、設備、資料和差旅費,不允許用於人才培養。

  ——《博士生淪為“博士工” 中國博士培養制度反思》作者:王婧 劉炎迅 中國新聞周刊

  於是導師從單純的學業指導者,演進為學業、生活指導,及類似企業老板般的工資發放者,師生關系逐漸有機會演變為某種畸形和不完全意義(不平等)上的雇傭關系。

  我國的研究生導師資格存在實際上的“終身制”,不同於歐美國家進入退出制度相對自由,導師的選擇體現“寬資格審定、嚴監督評估”的特點,我們反而是“嚴資格審定、寬監督評估”,其遴選和聘任制度中對導師的職稱、學曆、論文數量、年齡等有非常多硬性規定。

  這種制度容易導致導師選擇傾向於論資排輩、重視科研學術成果數量而不是質量,忽略教學水平和師德修養等問題。

  2017年,中國高校研究生對科研訓練的滿意率僅為68.3%,只有不到六成的學生認為參與的科研項目學術含量高,超過六成的研究生對科研補貼不滿意。

  在這樣的系統和制度之下,難免出現制造(直接或間接)“楊寶德和陶崇園式悲劇”的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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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際上,研究生階段很多學科學業任務本身就很重,學生們既累,又要擔心生活問題,又要考慮論文科研,心理壓力很大,對身心都是一場長期考驗。

  2008年,《南都周刊》報道44歲的複旦大學博士生李開學不堪壓力猝死在書桌前,引起了公眾對博士生生存狀態的關心。

  直到今天,除了楊寶德和陶崇園,中國留美女博士唐小琳自殺的新聞緊跟著傳來,也直指研究生階段學生面臨的問題。

  教育學者熊丙奇曾指出,今天國內的博士教育是對“博士頭銜”的畸形需要,這導致博士教育規模迅速擴大,而質量急劇下滑。應該從根本上把大學“還原”為教育機構、學術機構,只追求教育價值和學術價值。根據學科性質,博士生教育應該是“象牙塔”裏的科研學術訓練,而不是大眾教育。

  讓研究生階段的學生專心做研究。

  而師生關系應當保持在正規的軌道上。盡量拒絕導師在學生職責之外的要求,不要把師生關系變成主奴式人身依附關系,這除了需要內心裏真正珍視自己的學習機會、鼓起一點勇氣,可能也需要一些智慧。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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