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早舉行《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會議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何加祺報道:立法會今早舉行《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會議, 逐項審議條文。法律政策專員黃惠沖解釋議員早前提出的法律問題時表示,「一地兩檢」安排沒有減損港人出入境和法律等方面,亦受《基本法》保障的自由和權利,因即使不是透過「一地兩檢」,任何旅客選擇進入內地、在任何內地口岸區,也要遵守內地法律。他又指,「一地兩檢」安排亦沒有違反《基本法》第22條,而有關中央各部門在香港設立的一切機構及人員都須遵守香港法律的條文,因當草案通過後,便會成為香港法例一部分,故內地人員是按照香港法律,在站內的「內地口岸區」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