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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報告:近四成道路工程逾時2年未完工

2018-04-26
来源:香港商报

  審計署發現38%道路挖掘工程逾2年仍未完成修復。審計報告提供圖片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道路工程是導致交通擠塞的主因之一!審計署最新報告指出,在6779宗尚待糾正的修復工程中,有38%個案超過兩年仍未完成;在8909個須進行協調的工程計劃中,46%個案超過兩年仍處於未經協調狀况。報告踢爆水務署有兩個工程分別延期502日和446日,房屋署也有工程延期達462日,延期足足逾一年有多。

  工程延長時間大增90%

  報告提到,雖然每年發出一般挖掘准許證以及基本建設工程挖掘准許證的數目,由2010年的13297張減至2016年的8921張,但同期獲延長的挖掘准許證數目,則由2010年的727張增至2016年的1293張,增幅高達78%。而工程獲准延長的時間,由平均48天大增至91天,增幅為90%。

  審計署分析后發現,在2016年發出并獲准延期的1061張挖掘准許證中,有49%(517張)涉及政府工程。路政署表示,現有地下公用設施造成阻礙、地下情况复雜和惡劣天氣,都是挖掘准許證獲延期的常見理由。審計署建議,發展局應提醒工務部門加強工作,在申請挖掘准許證前要先確定地下情况。

  三成測試報告積超3年

  報告又發現,同一地方要進行兩個申請的挖掘工程一般不會獲批,但只要申請人修訂工程時間表,令工程相隔3個月或以上,路政署就會批出許可證而不會再詢問申請人不合併工程的原因,結果令挖掘工程只是推遲,但次數沒有減少。

  在查核竣工工程方面,報告顯示承建商未符修復道路標準的個案增加,由2011年的5294宗增加至2017年的6191宗,增幅達17%;同時逾兩年仍未完成的修復工程多達2581宗,可能會影響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截至2017年12月,在2019宗完成通知書尚在處理的個案中,有1297宗(64%)個案的竣工視察和接納工作平均逾期1個月,最長的1宗逾期5個月。報告批評,承建商和路政署分別延誤提交和處理工地測試報告,指承建商有逾三成測試報告超過三年仍未提交,路政署有逾三成的測試報告積壓超過三年仍未審閱。

  巡查覆蓋率僅43%

  報告又指,路政署審核巡查組由2016年至2017年底對掘路工程的巡查覆蓋率只有43%。在2013至2016年期間,有四個常見違規項目,包括沒有防欄圍分隔人流進入、未有為行人提供足夠的行人路闊度、沒有展示准許證,及沒有按臨時交通安排圖則的設置標誌,未見改善。審計署建議,路政署有需要提高工地的巡查覆蓋率,就四個常見違規項目應采取措施,例如加強宣傳以推動工程項目遵從挖掘條款。

  另外,在違規個案方面,路政署在2013至2016年期間,轉介4338宗個案予執法組采取執法行動,只有162宗(4%)個案被檢控。路政署解釋,其餘4176宗個案,在執法組采取行動前已糾正,而涉及市民投訴的個案大多數因未能確立而不予檢控。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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