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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1000万!松山湖为智能装备与机器人产业发大红包

2018-05-21
来源:香港商报网

  松山湖机器人产业政策宣讲会现场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冷运军报道:智能装备与机器人已被列入国家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国内多个省市及产业园区均制定实施惠策扶持产业发展,东莞松山湖则抢先一步,将产业发展惠策落到实处。

  18日,记者从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悉,为鼓励和帮扶园区内智能装备与机器人产业企业加速发展壮大,松山湖制定出台《松山湖促进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暂行办法》。该《办法》旨在将有限的资源用在精心培育园区企业,以简单实用的奖励、配套、和补贴三种方式激励一批小微企业尽快成长,企业年度最高可获得奖励1000万元。

  机器人产业发展呈现“双高”趋势

  据悉,机器人产业是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的四大产业之一,目前已初具规模,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力,且园区内企业高企数量多,高级人才多,产业发展呈现“双高”趋势。松山湖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于2017年1月3日获批“广东省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同年12月1日再荣获“科技部第三批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

  截至目前,园区内聚集了300家机器人企业,其中高企61家,园区高企一共283家,约占总数的22%,是园区高企占比最高的产业;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总数达10家,上市及新三板企业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家,截止2017年底,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共实现工业总产值48.48亿元,同比增长46.9%;产业内从业人员70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近5800人,其中博士有160人,留学人员共有118人。

  错位奖励助企业做大做强

  据松山湖透露,制定实施该《办法》的初衷是为更精准的服务产业发展,将有限的资源用在精心培育园区企业,通过错位资助,以简单实用的奖励、配套、和补贴三种方式激励一批小微企业在政策的驱动下尽快成长,培育一批有自主品牌的机器人企业发展壮大,特别是现有的具有高成长性的机器人企业,如61家高企、18家规上企业和17家市区两级的“倍增计划”企业。

  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作为园区的四大产业之一,是次实施的《办法》在帮扶措施及奖励金额等有三大重点内容。一是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业的企业科技创新,《办法》规定对经东莞市经信局认定为“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松山湖在东莞市经信局补贴基础上,额外进行1:0.5的配套奖励,鼓励企业持续创新,不断提高企业自身技术门槛,并能有更多的首台套出自松山湖。二是培育龙头企业,广东省经信局从2016年,每年遴选一批广东省机器人骨干企业,园区内的李群自动化入选2016年的骨干培育企业;在2018年公示的名单中,李群自动化入选为省机器人骨干企业;为培育更多的龙头企业成为广东省骨干企业,园区的政策给予大力资助。三是企业急需的普惠政策,帮扶奖励无门槛,机器人行业设备大,集中出去参展或邀请客户上门实地考察是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企业拓宽市场、增加产品知名度的重要手段,松山湖将对企业举行类似活动给予参展和活动补贴。

  是次政策具有较强的引导性,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松山湖冀望到2020年园区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00家以上,培育与引进数家骨干机器人企业,实现在国内外机器人产业中达到一定影响力。

  以李群自动化为代表的机器人产业已成松山湖支柱产业

  政策内容及奖励标准

  本《办法》扶持的机器人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主营业务属于工业机器人及系统集成、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工业自动化及智能装备研发生产销售范畴(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以下简称“机器人企业”);

  在园区注册成立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和纳税。

  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配套奖励

  凡是成功申报《东莞市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财政资助实施细则(试行)》(东府办〔2017〕98号)中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推广奖励的机器人企业,对上一年度获得的奖励金额,园区按照1:0.5的比例进行配套奖励。

  推广奖励是指获认定为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并在市场推广销售的,对其当年度销售符合目录的这一类别的产品按照产品销售额的10%进行奖励,每年度一家企业可奖励不超过三个目录类别产品,产品总数量不超过100台(套),奖励总额最高500万元。其中,对属于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或核心部件,按照产品销售额的10%进行奖励,产品数量不限,年度奖励总额最高300万元;对属于工业机器人的东莞市首台(套)装备,单台(套)装备奖励标准提高到销售额的15%,产品总数量不超过100台(套),年度最高奖励总额限额提高到800万元;对经认定为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的、具有重大战略和示范推广意义的高端重点首台(套)装备,单台(套)装备奖励标准提高到销售额的20%,产品总数量不超过100台(套),年度最高奖励总额限额提高到1000万元。

  获得东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资格的企业名单,以东莞市经信局公布相关文件为准。

  骨干企业认定奖励

  对上一年度认定为“广东省机器人骨干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对上一年度认定为“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同一企业先后获得“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与“广东省机器人骨干企业”认定的,按“从高补差”不重复方法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获得“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的企业名单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布相关文件为准。

  评选骨干企业最重要的指标:经营业绩(需至少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企业近两年年均销售收入达 5000 万元以上,其中机器人年均销售收入 1500 万元以上;

  2、近两年年均生产销售机器人整机 100 台以上;

  3、近两年年均销售机器人关键核心零部件 300 套(件)以上;

  4.近两年年均完成 4 个以上系统集成案例

  宣传推广补贴

  鼓励园区机器人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举办新产品发布会、行业峰会等活动。

  (一)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

  经松山湖科技创新局备案同意,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参展企业按实际发生的场地费和展位布置费给予50%补助,具体补贴方案如下:

  1、被认定为广东省机器人骨干企业的,年度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2、入选为市“倍增计划企业”或认定为“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年度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50万元;

  3、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或入选为园区“倍增计划企业”,年度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

  4、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年度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若企业符合多种补贴层级的,按照其最高补贴层级享受宣传推广补贴,不多重享受。

  (二)举办新产品发布会、行业峰会活动

  经园区科技创新局备案同意,在园区举办新品发布会、主办或承办行业峰会等机器人产业相关活动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活动费用(包含场地租赁费、场地布置费用、会议费、活动策划费用、设备租赁费、主要嘉宾的交通住宿费及宣传推广费)50%的补贴,每次活动补贴不超过10万元,每个单位每年补贴总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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