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前年旺角暴亂案,在西九龍法院受審的10名被告昨日完成求情,法官郭偉健將案件押後至下周四(31日)判刑。各被告大多以一時魯莽、貪玩及受現場氣氛所影響作求情理由,但郭官明確指出,各被告干犯的罪行嚴重,即使有人適合判入教導所,法庭不一定接納,認為有需要判處監禁。
多人表示有悔意
案發時只有17歲的首被告莫嘉濤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說,被告的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正面,事發時是少不更事、年少氣盛,因為關心基層才闖下大禍。
案中最年長、73歲的第六被告陳和祥的代表大狀指,當事人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希望法庭可以人道原則扣減刑期。第八被告李卓軒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李努力照顧家庭,過往品格良好,上司亦親自為他寫求情信,相信假以時日可做回一個好人。
開審前已認暴動罪的被告吳挺愷的代表大狀指他患有自閉症,過往不曾犯事,犯案是受自閉症所致,在不適當時候出現在不適當地方,事後即時認罪,希望獲輕判。
第七被告鄧敬宗的代表大狀說,被告當晚只是到旺角消遣,因一時貪玩才捲入暴動罪行,期望獲輕判。第五被告霍廷昊的代表大律師指,霍當晚只是好奇、受現場氣氛影響及一時貪玩,才作出愚蠢及魯莽行為,事後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亦就破壞社會安寧向公眾道歉。 第四被告何錦森的代表大律師求情稱,何錦森不止一次反映有悔意,承諾不會再犯事。
1人棄保潛逃被通緝
第三被告鍾志華的代表大狀求情說,鍾志華已去世的父親是癮君子兼酗酒,母親是精神病患者,兩名姐姐亦有不同程度智障,整個成長缺乏家庭教導,希望量刑時能一併考慮。
第九被告林永旺的代表律師求情說,林永旺與「不太乖巧」的朋友為伍,干犯暴動罪只是貪玩,非早有預謀。第十被告葉梓豐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無證據顯示葉存心襲擊警員,只因事態發展才做錯決定。
同案女被告李倩怡在案件開審前棄保潛逃,目前仍被警方通緝。
此外,有辯方律師指相對於六七暴動,今次騷亂只屬政治示威,當中涉及多重社會矛盾。郭官反問:「一時貪玩、無目的既要重判,有政治目的嘅就可以輕判?」重申法庭不會就政治事件判斷對錯。亦有大狀懇請法官按一念之仁輕判,惟郭官指,法律無賦予法官以一念之仁判刑的權力,年輕被告也可能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