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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安排复雜 羅致光:避免長者少領津貼

2018-06-04
来源:香港商報

羅致光在網誌承認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做法复雜,惟強調是以長者福祉為前提。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馮仁樂報道: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本月起正式實施,社署今日起將發放津貼。由於高額長者生活津貼設有追溯期,所有申請人均可獲發生效日起至今的津貼差額,當中以去年底提出新申請的差額為最多、高達4.8萬元。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昨日承認將「生效」及「實施」日期分設2天的做法复雜,但由於社署更改系統需時,為避免合資格長者少領津貼,故采用最寬松安排。

  去年底申請 可獲逾4.8萬

  羅致光在網誌以《51、61、1231》為題撰文,并指這組數字對近40萬名65歲或以上的香港長者很重要。他說,前特首梁振英於2017年初的《施政報告》中,公布了政府就退休保障制度改革的多個方向,其中一個就是在原有的長者生活津貼之上,加上一層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有關津貼已於2017年5月1日生效,但由於系統轉換需時,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延至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受惠於追溯期補發安排,由生效日期起計算,原本領取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今個月可獲發超過14800元的一筆過款項;至於未有領取任何社會保障津貼的長者,如果在去年底成功申請,則可獲發超過4.8萬元的一筆過款項。

  強調以長者福祉為前提

  羅致光進一步解釋,若長者在2017年5月1日至5月18日之間符合領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他們同時可獲當年財政預算案(2017-18)中提出的額外1個月相關津貼。為了讓合資格長者領取最多津貼,在2017年5月1日后,原本領取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或傷殘津貼、且符合領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人士,只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轉為申領長者生活津貼,便可由符合資格的月份開始,領取兩者間的差額。

  對於社會有意見批評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安排复雜,羅致光表示認同,但他強調是有道理及最符合情理的,因政府希望能采用最寬松的安排以及讓符合資格的長者可以獲得最多津貼。由於更改系統需時,政府不希望長者因此而令可領取的津貼有所減少。他表示,有關安排是在他上任前決定,他赞揚負責決策的所有政府同事,不避行政复雜及解說困難,而以長者最大福祉為前提,形容是「复雜得合情合理」。

[责任编辑:肖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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