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君龍獲撤銷控罪。
【香港商报网訊】42歲前香港足球運動員韋君龍涉嫌於上月在紅磡街上打妻,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獲撤銷控罪,被告准自簽2千元及守行為15個月。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於庭上向被告表示「有情緒病唔係大晒,有病就要睇醫生」;吳官又指,若被告再干犯與暴力相關的控罪,則會判監處理。
報稱職業為倉務員的韋君龍被控於5月3日,在香港紅磡船景街及德安街交界,襲擊女子潘惠敏。控方指已考慮被告的背景及案情,決定給予被告最後一次機會,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
辯方則表示被告患有情緒病,現已接受精神科治療,希望相關療程可控制其情緒。
案情指,被告於2005年與妻子結婚,育有一子一女。妻子發現被告有多年情緒問題,惟拒絕診治,兩人因而起爭執,其妻遂搬到親戚住所居住。
及至案發當日,妻子將子女送往學校後前往上班,被告突然在妻子面前岀現,用力捉其妻及查問為何搬離單位,其後被告再掐著妻子的頸部,並將妻子拉到一邊,希望進一步交談。妻子的雙手及頸部感疼痛,期間被告更取去妻子的手機。
被告於被捕後否認控罪,聲稱未有襲擊妻子,只是想查看其手機內的WhatsApp紀錄。
韋君龍為前香港足球運動員,司職前鋒,曾效力於星島、東方,亦曾是香港足球代表隊隊員,於1995-96年度及1996-97年度,連續兩屆當選香港足球明星選舉最佳年青球員,更曾被譽為香港足球代表隊中鋒歐偉倫的最佳接班人。1998年由於涉及操控球賽被判入獄,終身停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