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涉及一項未能達成裁決的暴動罪,將要重審。資料圖片
【香港商报网訊】前年旺角發生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煽惑暴動及參與暴動等罪,由於陪審團未能就被告梁天琦、李諾文及林傲軒涉及砵蘭街的暴動罪達成裁決。辯方於上周五收到律政司通知,已決定就該項控罪要求重審,案件將於7月18日預審。
陪審團於上月18日一致裁定梁天琦煽惑暴動罪脫,一項指他於亞皆老街參與暴動罪成,而梁早已承認一項襲警罪,法官將於下周一(11日)判刑。
據傳媒引述辯方消息指,辯方無權反對律政司要求重審的決定,但會反對控方或會提出將梁天琦等人與「美國隊長」容偉業(33歲)一案合併處理。
辯方反對合併美國隊長一案,主要原因是梁天琦只涉及砵蘭街一項暴動罪未能達致有效裁決,但美國隊長案是由年初二凌晨開始至翌日早上,故合併處理並不合適,而且原來代表梁的大狀在11月美國隊長審期,沒有空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