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煒強報道:打開電視不難會見到財務公司的廣告,民建聯昨公布一項相關調查結果,發現逾七成被訪者認為近年相關電視廣告有鼓勵過度消費的問題。另有逾七成被訪者認為不應容許財務公司毋須審查客戶收入或信貸紀錄,便借錢予客戶。民建聯建議政府全面檢視相關政策及法例,包括檢討現有對財務公司的監管模式、加強規管財務公司的廣告宣傳等措施。
六成人指放債年息上限太高
民建聯今年4月至5月以電話隨機抽樣方式訪問了796位市民,17%的被訪者表示他本人或者家人有向財務公司借錢的經驗。約63%被訪者均認為現行法例的放債年息上限60厘「太高」,認為「適中」的佔約7%,認為「太低」的佔近7%,顯示大部分市民也認為把上限設在60厘水平是過高。對於有借錢到外國觀賞演唱會,借錢付卡數之後繼續購物等的財務公司電視媒體廣告內容,有73%被訪者認為這類內容會鼓勵市民過度消費,只有約13%認為「不會」。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倘若這類廣告內容長期播放流傳,便會影響廣大市民,特別是年輕人和兒童,日後或會「潛移默化」地以為「先使未來錢」以及「債債」的做法沒有問題。她透露近日收到不少家長投訴,指財務公司廣告對象以年輕人為主,令他們認為借錢消費是平常事,這與中國人傳統的「應慳則慳」觀念大為不同,令家長憂慮會對年輕人理財風氣帶來不良影響。
逾半人指忠告字句作用不大
葛珮帆指出,現時政府規定財務公司廣告宣傳中要有「借錢梗要還,咪畀錢中介」的忠告字句,認為「足夠」起到警惕作用的被訪者佔約25%,認為「不足夠」的約佔57%,顯示市民也期望政府能在規管財務公司的宣傳手法方面做多些,以提醒想向財務公司貸款的人士三思而行。
對於財務公司毋須審查客戶收人或信貸紀錄,便借錢予客戶的做法,有37%被訪者認為「太鬆,政府應加以限制」,34%認為「不可接受,政府應禁止」,顯示合共逾七成被訪者認為不應容許財務公司在沒有任何限制下放款給任何人士。
促就內容或時間作適當限制
對於上述情況,民建聯建議政府應就《放債人條例》進行檢討,包括對放債年息上限的條文作出檢討,主要方向是適當降低有關上限水平,以確保條文能更切合社會的需要。民建聯又建議政府有關當局應就財務公司的監管模式進行研究及諮詢,檢討方向可從現時由警務處負責,改為由金管局執行,從而加強對財務公司以及財務中介公司的規管。
為針對貸款廣告經常會有鼓勵市民過度消費及借貸,民建聯建議政府應就財務公司的廣告宣傳內容及播放時間等作出適當限制,並在「借錢梗要還,咪畀錢中介」的忠告字句以外,加上新的勸喻句語,以提醒市民要避免「債冚債」及「借錢娛樂購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