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左二)。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莊海源報道:特區政府刊憲禁止「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經充分考慮助理社團事務主任的建議和「香港民族黨」的申述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昨早舉行的記者會上宣布,他行使香港《社團條例》賦予保安局局長的權力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此命令即時生效,「香港民族黨」為非法社團。
「香港民族黨」为非法社团
根據《社團條例》第8(7)條,「香港民族黨」幹事或成員可在命令生效後30天內,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上訴期間,保安局局長的禁止命令保持有效。由刊憲開始,「香港民族黨」是非法社團,執法部門會按照法律去採取行動,去處理這一個非法社團的一些活動。涉及非法社團的罪行對「香港民族黨」即時適用,這些罪行包括:管理或協助管理非法社團;以非法社團成員身份行事,或參加非法社團的集會,或向非法社團付款或給予援助;明知而容許非法社團利用他的地方舉行一些集會;誘使或邀請他人成為非法社團的成員或協助管理該社團;以及為非法社團牟取社團費或援助。
李家超稱,這些罪行的罰則包括罰款和監禁,監禁年期最高為2年至3年。執法部門會依法處理任何涉嫌違法的情況。
昨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宣布,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或繼續運作。 中通社
「香港民族黨」綱領嚴重違反基本法
李家超介紹作決定時所考慮的一些因素。
首先,「香港民族黨」綱領嚴重違反《基本法》。該社團於2016年3月28日成立,其公開綱領包括:建立「獨立的香港共和國」;以「香港民族」利益為本位;鞏固「香港民族」意識;支持並參與一切有效抗爭;廢除未經港人授權的《基本法》,「香港憲法」必須由香港民族制定;以及建立支持「香港獨立」的勢力,等等。這些綱領嚴重違反《基本法》。
其次,「香港民族黨」的綱領及目的、計劃和行為,明顯危害國家安全。成立兩年多以來,「香港民族黨」一直採取實質行動以實現其綱領,設有四年計劃逐步實踐其目的:例如,該社團申請註冊成立公司,將上述綱領寫進公司組織章程;其召集人報名參加立法會選舉,爭取資源和海外支持及擴大宣傳平台;透過報刊、電台、網上渠道作宣傳;實行針對年輕人的「中學政治啟蒙計劃」;擺設街站;籌集資金;招募會員;出版刊物《眾議》;及多次到海外聯繫外地組織,尋求合作和支援,以實行其目的。該社團亦向本地及外國記者演講以提升它對「香港獨立」的宣揚,又去信外國政府把宣揚「港獨」的主張推至國際層面等。
「香港民族黨」明顯危害國家安全
「香港民族黨」亦曾多次公開表示,以一切有效方法包括使用武力以至武裝革命、滲透社會各界等以爭取「香港獨立」。李家超指,由於該社團過去多次表明要用盡一切有效的抗爭去爭取「港獨」,又不排除使用武力,甚至呼籲支持人士使用武力,所以他不能只把這些事情當為政治口號,而不顧此等事情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威脅。
該社團還曾多次在公開場合作出宣揚仇恨和歧視在香港的內地人。它公開指中國是香港的「殖民者」,內地人是香港的敵人;主張否定和敵視中國人,中國人在香港絕迹,要令香港成為一個沒有中國人的香港,令香港永久從中國分離出去。它宣揚仇恨和歧視,在其表明會用任何方法以建立中國人絕迹的「獨立香港共和國」為目標的情形下,這等行為威脅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香港民族黨」成立於2016年3月28日
今次禁令「是謹慎、小心和全面的」
李家超表示,今次決定不只考慮「香港民族黨」某一些言行或主張,而是其整體行為,包括它在過去兩年多來的行為、計劃和目的,以及讓它繼續運作所帶來的威脅。
李家超認為,今次考慮是謹慎、小心和全面的。除考慮《社團條例》條文,亦充分考慮《基本法》所涵蓋的權利,《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和適用於香港的法律,以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保障他人權利和自由的需要等等。他再次強調,香港市民有結社和言論自由,但這些自由不是沒有限制的,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之考慮因素:
「香港民族黨」綱領嚴重違反《基本法》
自成立兩年多以來,一直採取實質行動以實現其綱領,並設四年計劃逐步實踐其綱領、目的、計劃,危害國家安全
多次公開表示,會以一切有效的方法,包括使用武力以至武裝革命滲透社會各界,以爭取香港「獨立」
多次在公開場合作出宣揚仇恨和歧視在香港的中國內地人,表明會用任何方法建立中國人絕迹的「獨立香港共和國」,威脅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链接】妄圖勾結外力 播獨惡行纍纍
「香港民族黨」於2016年3月28日成立,是本港首個主張「香港獨立」的政黨,意圖在港建立所謂「民族獨立的主權國家」。該黨成立兩年來,惡行纍纍,除勾結「台獨」、「疆獨」等勢力外,更曾在本港舉行「捍衛民主香港獨立」集會,還滲入校園宣傳「港獨」和招募學生成員,荼毒香港下一代。
根據該黨網頁,成立「民族黨」旨在「集結香港各界及海外力量,徹底驅逐中國殖民者,捍衛香港人的生存空間,並最終建立民族的主權國家,令香港再次成為東亞偉大的文明國家」。該黨刊物《眾議》也以「港獨」為主要內容。
該黨還狂妄提出所謂六大綱領:「一、建立自由而獨立的香港共和國;二、捍衛港人利益,以香港民族利益為本位;三、鞏固香港民族意識,確立香港公民的定義;四、支持並參與一切有效抗爭;五、廢除未經港人授權的基本法,香港憲法必須由香港民族制定;六、建立支持香港獨立的勢力,在經濟、文化、教育等各方面成立以香港為本位的組織和政治壓力團體,奠定自主的勢力基礎。」
該黨曾多次舉辦與「港獨」有關的活動,該黨召集人陳浩天及發言人周浩輝等人還屢赴台灣及海外與「台獨」、「疆獨」、「藏獨」、「蒙獨」等勢力勾連。2016年8月5日晚,該黨於添馬公園發起主題名為「捍衛民主香港獨立」集會,將「港獨」主張化為實際行動。在香港回歸20周年之際,該黨又舉行「哀悼香港淪陷二十年」集會。
今年7月17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根據助理社團事務主任的建議,擬禁止「香港民族黨」在本港運作或繼續運作,給予21天時間作出申述。「香港民族黨」的代表律師多次要求延長申述限期,保安局曾延至9月4日,最後延至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