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5日对李明博涉嫌贪污受贿等罪名作出一审判决,判处77岁的李明博15年有期徒刑,处罚金13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7894万元)。李明博16项指控中多项罪名成立,包括贪污240亿韩元(约合1.5亿元人民币)、收受三星贿赂、造成国有财产流失等。法院对宣判过程进行了电视直播,李明博因健康问题和不满直播而缺席庭审。
今年3月22日,韩国法院签发对李明博的逮捕令。李明博成为继卢泰愚、全斗焕、朴槿惠之后,韩国宪政史上第四名被提请批捕的前总统。
4月9日,韩国检方以16项罪名起诉李明博,包括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逃税、违反信托约定以及违反选举法等。
具体指控包括:涉嫌通过其实际控制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DAS公司,贪污350亿韩元资金,用于政治活动和个人用途;涉嫌逃税31亿韩元;涉嫌接受贿赂后为获罪三星负责人提供总统赦免;涉嫌通过助手收取国家情报院7亿韩元贿赂;涉嫌收取企业回扣后为个人提供重要职务;涉嫌退任后非法匿藏总统府文件等等。
对此,李明博否认全部指控,并斥责检方起诉是“政治报复”。
9月6日,检方向法院提请判处李明博20年有期徒刑,处罚金150亿韩元(约合9117万元人民币),并追缴约111亿韩元(约合6747万元人民币)。
李明博1941年出身于贫苦家庭,通过自身努力考入名校,曾在韩国现代集团工作近30年,期间由一名普通职员打拼成为企业高管。此后,他历任韩国国会议员、首尔市长等职,2008年至2013年出任韩国总统,被韩国人奉为“工薪族的神话”。(编译/海外网 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