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嫣遭廉署起訴明日提堂。 資料圖片
【香港商報网訊】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落敗的正義聯盟黨前主席李偲嫣,涉嫌沒有遵從選舉法例處置某些選舉捐贈,昨日被廉署起訴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的罪名,明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她獲准保釋候訊。
涉違法處置不明來歷選舉捐贈
控罪指,54歲的李偲嫣涉嫌在2016年7月24日至11月8日期間,沒有遵從《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9(2)條,即身為該選舉的候選人,在收取她不知道姓名/或地址的損贈者給予9項而每項1000元以上合共22530元的選舉捐贈後,沒有確保該等捐贈不會用於償付或分擔償付她作為候選人的選舉開支;及將該等捐贈給予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
選舉事務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