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特區政府昨日向社會福利署「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提交文件,建議將高度照顧院舍的最低人均面積由目前的6.5平方米,升至9.5平方米;中度及低度照顧院舍最低人均面積升至8平方米;並建議為現有院舍設立10年過渡期。工作小組將明年初再開會討論,並在2月「拍板」後,向勞福局提交報告後諮詢公眾。
將設10年過渡期
據悉,現時《安老院條例》及《殘疾人士院舍條例》訂明,院舍最低人均面積為6.5平方米。港府指出,上調到8至9.5平方米是較務實及平衡各方考慮的需要;又指因上調人均面積,不少院舍須減少宿位,工作小組認為要設過渡安排,以循序漸進方式上調人均面積。
小組成員之一、安老服務協會主席李暉表示,以一間100人的院舍為例,一旦人均面積升至9.5平方米,將減少30個床位,收入減少,希望政府在過渡期內給予業界援助;但安老事務委員會主席、行政會議成員林正財,不認為政府要為私人院舍提供現金援助,認為政府的安老政策可以間接協助院舍經營。
經營私營安老院舍的羅維佳說,人均面積若升至8平方米,宿位由現時60個減至48個,收費由8000元增至過萬元;但一旦升至9.5平方米,無法負擔租金及開支,一定會結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