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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 让你省钱又有面儿的新规都有啥

2019-01-04
来源:凤凰网旅游

  57.8%的消费者知晓《电子商务法》的颁布;

  80.3%的受访者认为捆绑销售违反《电子商务法》;

  56.3%的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杀熟现象不合理;

  近一半受访者认为“假冒商品屡禁不止”是电商领域最突出的问题

  ……

  在《电子商务法》于今年元月一日起正式颁布实施前夕,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电子商务法》消费者认知情况调查报告,这也是上述数据的出处所在。

  2018年8月,在《电子商务法》获得审议通过时,一些在线旅游企业在“捆绑销售”、“大数据杀熟”等消费乱象中面临千夫所指;

  2019年1月2日,在《电子商务法》发布的次日,凤凰网旅游对携程、飞猪、同程旅游等在线旅游企业(平台)实测后发现,仅在线机票预订一种消费场景下,所有的增值服务均出现在显著位置、相同的目的地和班次,不同的时间和预订平台,价格也都是相对统一的。

  实际上,《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对于在线旅游市场的积极影响远不止如此,具体有哪些新规既能保护你的钱袋子,又能让你玩得有面子,买得有价值,凤凰网旅游为你揭晓。

  增值服务直观可见,价格趋同免遭杀熟

  曾经

  在OTA平台预订机票时,会默认添加接送机、酒店优惠券、保险等增值服务,稍不留神就会比普通机票多花百余元,且取消麻烦。

  如今

  增值服务明码标价的出现在交易页面,且在完成交易前的最后一步,可查看交易明细,避免花冤枉钱。

  调查

  凤凰网旅游以1月4日,北京至上海的海航HU7605航班为检索条件,通过对携程、飞猪、同程旅游、驴妈妈、马蜂窝旅游网进行检索后发现,几乎所有在线旅游企业(平台)对于保险、接送机、休息室等增值服务均在显著位置进行呈现,并给出了明码标价。

携程机票预订页面截图

马蜂窝机票预订页面截图

同程旅游机票预订页面截图

飞猪机票预订页面截图

驴妈妈机票预订页面截图

  在价格方面,包括携程、飞猪、同程旅游、马蜂窝旅游网在内的四家在线旅游企业(平台)在同一时间、同一班次的机票价格均为415元,而驴妈妈的机票价格则为420元。

  对此,驴妈妈相关负责人向凤凰网旅游表示,415元的价格为海航自营店的价格,OTA的代售价格需要与航司保持一致,目前海航尚未在驴妈妈平台上开设自营店,如有开设,价格也会是415元。

  在1月3日下午14:00—17:33分之间,通过对上述平台同款产品的多次搜索,价格并无变更。这也戳穿了”大数据杀熟“中,机票越搜越贵的不实传言。

飞猪机票预订页面(ios系统)

同程旅游机票预订页面(ios系统)

  此外,凤凰网旅游通过不同手机在相同时间,对同款产品的价格进行对比发现,在《电子商务法》发布后,此前出现的“大数据杀熟”的表现基本消失不见。

  信息安全各出奇招,个人隐私更有保障

  曾经

  企业用打折券、新用户大礼包等促销手段,让我们在注册成为新用户的同时,出让了大量不知所以的隐私信息,一次次的酒店信息泄露,一通通的电话营销让我们心惊胆战,不厌其烦。

  如今

  在线旅游企业通过信息透明以及技术手段,让用户在注册账号时,知晓自己究竟出让了哪些隐私信息,在账号注销后,将从这个平台上抹除哪些痕迹。同时对于隐私的保密进行了升级。

  调查

  凤凰网旅游从携程方面了解到,目前携程新版的《隐私政策》已经更新上线,较上一版《隐私》政策相比,增加了13个章节,修订了2个章节。更新后的《隐私政策》会在用户注册携程账户时,通过弹窗形式告知用户收集信息的内容,用户主动同意后方可进行注册。

  据了解,更新后的《隐私政策》增加了个人敏感信息提示、信息安全事件处置、隐私政策的适用范围、信息共享、转让和披露等。

  在携程官网首页右下角的位置,新增了隐私政策链接。对于用户的手机号、身份证号、邮箱、地址、护照号等隐私信息,携程方面也进行了统一加密处理。当用户注销账号时,用户的历史订单也无法查询。

  在酒店用户信息泄露问题频发的情况下,非标住宿企业如何守住安全的生命线值得关注。有家民宿相关负责人向凤凰网旅游表示,有家民宿研发的首款PMS民宿管理系统,除了实现全流程的线上操作外,也可以确保房客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隐蔽性。

  此外,有家民宿还在专业技能培训中加入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环节,《电子商务法》颁布后,有家民宿将不断加强对系统的升级强化和人员的培训。

  然而,在华住和万豪两家酒店集团爆出上亿用户信息泄露事件后,酒店PMS系统的安全性已经受到质疑,共享住宿企业能否守住信息安全的闸门,不仅需要个别企业的投入,也需要加强行业共建。

  今年11月,我国共享住宿领域首个行业自律标准《共享住宿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除各方关注的城市民宿社区关系、入住身份核实登记外,《规范》中还提到要建立用户信息保护体系、黑名单共享机制等方面内容。

  知识产权更受重视,假冒产品或将减少

  曾经

  曾经打着“青旅”、“国旅”、“康辉”等旗号的冒牌旅行社屡爆欺客宰客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游客的利益,也损害了正规旅企的商誉。今年被曝光的“印象中国一卡通”更是拉着中国旅游协会、携程、同程旅游等行业协会和企业做背书,并在各方发布的澄清声明中,被一次次“打脸”。

  如今

  据了解,《电子商务法》中共有7条涉及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对于售假的电商企业上了紧箍咒,也为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提供了保护伞。

  调查

  2018年7月,央视新闻客户端通过暗访北京“一日游”,曝光了某旅行社打着“中青旅”的招牌在旅行途中强行增加费用,原本全程没有购物,结果却变成了一场购物游。

  更早之前,一名游客在冒充“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地接社“导游”和“游客”的怂恿之下,买了一部2000元的摄像机,后被证实为“三无产品”。然而,再去找导游追诉,对方却一直拒接。

  一名非正规导游(左)正在向游客介绍他的北京一日游项目。

  由于涉及利益方面广、取证较难、维权成本高,在假冒旅行社面前吃亏的不仅仅是游客,旅游企业也同样面临相似的问题。驴妈妈旅游网相关负责人告诉凤凰网旅游:“驴妈妈在之前自有IP建设中,如驴悦亲子、驴妈妈自驾等自有IP产品打造中,也不止一次出现过被侵权现象。” 有家民宿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曾有一些民宿主借“有家”的品牌宣传自己的产品,这也同样是侵权的行为。

  对于《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对于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影响。驴妈妈旅游网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法多次强调保护知识产品,这有利于坚定驴妈妈探索经营新模式、新产品业态的信心。从消费端来看,游客更重视服务质量。保护知识产品,有利于鼓励企业坚持创新,敢于探索更多新产品、新业态,由同质化竞争、以规模取胜,到更重视特色与服务,再叠加以规模取胜。

  值得一提的是《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的内容(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为权利人的维权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电子商务法》中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内容,对于携程这类特别依靠创新的旅游电商企业很有利。”携程旅行网相关负责人向凤凰网旅游介绍,携程推出的透明团、钻级标准、全球SOS等产品和服务都已申报了专利产品和技术。携程、携程旅游等商标品牌的使用程度也越来越广,《电子商务法》的实施让携程保护独家产品的知识产权有了更好的法律依据。

  《电子商务法》还将如何影响你的消费和生活?

  微商代购减少,消费和违法成本双增

  《电子商务法》实施前,免交关税、消费税的海外代购不仅满足了一些消费者的虚荣心,也养活了一条产业链。

  正因为如此,当《电子商务法》出台之日起,海外代购群体如同遭遇了“晴天霹雳”。对于微商代购来说,要么办理主体登记进行纳税,要么面临一旦违规,可能面临最高200万元的巨额罚款。要想走正规途径还不亏本,就只能向消费者加价了。

  当然,《电子商务法》并非将个人代购“判了死刑”,在不正规的“小代购”被洗牌出局后,活下来的代购群体,将成为跨境电商的规模化、正规化的中坚力量。

  虚假点评减少,电商维权成本增加

  对于虚假点评傻傻分不清楚的用户来说,《电子商务法》的实施无疑是个福音。

  《电子商务法》不仅禁止电商平台买“水军”刷好评、给返现金等方式让用户给好评,还禁止电商平台对差评进行删除处理。然而,对于消费者的评价不实甚至恶意评价,目前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而非通过电商平台举报的方式进行。

  这也意味着,电商平台的维权成本将有所加大,后期是否会出台补充条例,加以优化,不妨拭目以待。

  限制商家砍单,单方面毁约触犯法条

  根据中消协发布的《电子商务法》消费者认知情况调查报告显示,针对2018“双11”网络消费情况的调查发现,参与11月11日网络消费的受访者,28.9%遭遇了商家的“砍单”,人均砍单金额344.6元,总金额69.16万元,占受访消费者“双11”消费总金额的8.2%。

  电商平台以各种理由取消订单,不仅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同时也虚增了网络消费交易额,对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形成一定误导。近年来,砍单行为在旅游市场也多有发生,如消费者预订的酒店被商家单方面取消、预订机票后被商家单方面取消等。

  对此,《电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值得一提的是,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后半句也明显倾向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也意味着,即便合同中明确提出消费者在支付价款后,商家仍可单方面毁约的行为无效。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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