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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报网訊】政府經多年研究,針對美容和健身行業服務合約設立強制冷靜期的諮詢文件,最快本周推出,隨即展開3個月公眾諮詢,意味「冷靜期」立法框架亦將出爐。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消委會早於去年4月向政府提交《倡議設立強制性冷靜期的研究報告》,倡議就接獲投訴較多的美容及健身服務、共享時光合約等引入強制冷靜期,讓消費者在指定合理期限內可以主動取消合約及退款退貨,並透過立法規管運作安排。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亦冀就美容和健身行業服務合約設立冷靜期提出立法框架,並廣泛諮詢立法會及公眾。
研究是否設最低交易金額
據傳媒引述消息報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經過長期研究,及參考多個海外國家如英國、美國、澳洲、加拿大、新加坡、內地等的經驗,和消委會的研究報告,已經完成制定美容和健身行業服務合約設立強制冷靜期諮詢文件,料最快本星期公布。
據悉,在諮詢文件中,當局詳細列出過去研究合約冷靜期的資料,包括背景、香港情況、海外情況、行業界定、適用範圍、運作安排、豁免情況和罰則等,讓公眾可加深認識設冷靜期的前因後果。
諮詢文件大致就數項問題諮詢公眾意見,據知,當局首要了解公眾是否同意設立冷靜期;如同意,合理的冷靜期需多長,如3日、7日等,而海外的冷靜期一般由3至14日不等。合約價值亦受關注,因為交易銀碼如只涉一百幾十也給予冷靜期,是不合成本,將諮詢公眾是否同意訂立合約最低交易銀碼,例如由數千元起計。同時,取消合約後有確實退款安排可令公眾安心,亦會諮詢公眾心目中的合理退款期日數。
冀今屆立法會年度內立法
據了解,當局明白並非所有有關行業的交易都適合設立冷靜期,例如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生,本身已受到醫委會監管等,故將諮詢公眾是否同意就指定服務及產品作出豁免,例如醫療產品及服務。
據知,當局推出諮詢文件時將同步展開公眾諮詢,為期三個月,希望在今屆立法會年度內可以提交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