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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允移交逃犯 湯家驊:彰顯公義

2019-02-24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香港男子陳同佳與女友到台灣旅遊期間涉嫌將對方殺害後返港,惟因香港與台灣並無刑事司法互助,本港無法以謀殺罪名提出檢控。保安局擬修訂《逃犯條例》,容許與其他沒有刑事司法互助協議的地區,透過一次性個案形式移交逃犯。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昨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是次保安局的建議是修訂《逃犯條例》,並非設立新法例,如果修例不獲通過,有關台灣殺人案的疑犯最快今年5至6月便可以假釋,之後逍遙法外。
 
  湯家驊說,沒有一個地方想成為窩藏罪犯之地,對社會絕對無好處,修例是代表對法治的執及彰顯社會公義,將犯法者繩之於法,有關原則適用於全世界,只為一宗案件是不足夠的。
 
  他又指,修例列明可以引渡逃犯的嚴重罪行大多數與政治和言論自由無關,如果香港法庭根據客觀事實,認為案件涉及政治性質,則不能進行移交工作,相信香港司法體系有足夠能力處理政治敏感案件。
[责任编辑:李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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