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入境事務處昨呼籲有意在復活節期間出外旅遊的香港居民盡早申請旅行證件。
處方強調,只會在理由充分情況下,才接納緊急簽發香港特區護照的要求,通常不會為方便觀光旅遊而緊急簽發護照。
理由充分才發急證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處理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申請程序上,處方在收妥所需文件、費用及相片後,一般需時10個工作天。若申請人為11歲以下而未領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兒童,一般的處理時間為14個工作天。
此外,處理郵遞、投遞或網上遞交的申請的時間,可能需要額外2至3個工作天。因遺失、損壞或更改個人資料而換領護照的人士,須親身遞交申請,其申請亦可能需較長的時間處理。
處方指,11歲或以上的合資格申請人可在辦公時間內,使用設於入境處總部及6個分區辦事處的自助服務站,遞交香港特區護照申請。處方亦鼓勵市民善用預約服務,申請或領取旅行證件,可經互聯網或致電24小時電話熱線(25980888)預約。